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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3800元ETC過路費 竟被罰近16萬


lee_yu_ju wrote:
若是故意放任不繳, ...(恕刪)



哪裡不合理?不小心忘記繳可以達到九十五次?這是達人及的
就照你說的修法好了那如果是這種故意不繳的人又要如何處罰?

出國忘記繳?公事很繁忙?如果是真的,也不致於到"誤闖九十五次"吧?

我只覺的怪

不是有書面催繳?

就算要去法院訴願,可以強調簡訊沒有收到


書面的催繳單? 要怎麼完說

搬家了嗎?


最後法院的攻防重點,又會變成書面通知是否收到

以目前遠通採的雙掛號方式..


應該勝算不大..
colinucc wrote:

既然是消費者和遠通之間帳務關係,那和18%有和關係?
但我只知道遠通徐胖子和吳淑珍關係不錯,嘉惠女兒可拿現金8000萬買台中豪宅。
所以不要再罵了,遠通是有貢獻的。恕刪)


喔!喔!聊過路費,你都有辦法扯到這些.... 你厲害。
不過這是真的嗎!?

惡魔的右手 wrote:
關於這點,遠通實在很...(恕刪)


如果大大您有裝etc的話,您就知道餘額將盡會有簡訊通知的


small0052 wrote:
哪裡不合理?不小心忘...(恕刪)


跑業務的公務車 通勤的車子都很容易超過95次
這種反而不可能故意不繳費 忘記或誤會比較有可能
因為天天要上路 同時也清楚車牌一定能辨識
我一次都存好幾千 也需要常常加值
忘了加值很正常 簡訊能通知到很重要
沒跑那麼兇,但是也是怕沒錢又沒注意到,所以乾脆加辦信用卡,總不會忘記繳帳單吧
遠東銀行的卡幾年前就剪了,看在台亞自助加油一公升便宜2元的份上...將就的就辦幫聯名卡了

據了解二次催繳不到,每次罰款300元

95*300=28500

跟16萬差距甚遠

到底是遠通A錢

還是媒體未求證亂報導

如果是簡訊+雙掛號都催繳不到,罰款300元也算合理

16萬就有點誇張

且看後續報導

colinucc wrote:
如果大大您有裝etc...(恕刪)


是歐 , 我不曾收到過 餘額不足通知 , 我已裝摟 8 年摟

個人覺得 這傢伙存心來鬧 找立委被書。
ETC 沒錢都會逼逼叫啊


80% 的人覺得合理 沒出聲
讓 這20% 的人覺得不合理或是既得利益著 放大問題炒鬧有糖吃


去雅虎看看TVBS的新聞...
一張張紅單,全都是擔任業務員的蘇先生,今年6、7月份經過高速公路ETC沒繳交的催繳單,因為忘記自己的eTag沒有儲值,每天經過8個收費站,2個月過了95次都沒扣到錢,結果就在10月底,竟然一次收到95張紅單,總共15萬8千元。蘇先生:「90幾張罰單,你才打3通簡訊通知,現在簡訊1通又沒看到。」

蘇先生說,經過ETC時,eTag也沒有顯示餘額不夠,讓他不知道自己欠繳,再加上之後僅收到3封簡訊通知,又被他以垃圾簡訊刪除,讓原本過路費只要3800元,最後罰金竟然累積成41倍。民進黨立委管碧玲:「相差41.6倍,這是高度不合理,不符合比例原則。」

這95張罰單中,有部分是適合舊制的3千元罰單,有的是新制的300元罰單,累積起來才會金額驚人;立委認為,用路人上高速公路是連續駕駛,交通部一站一罰簡直不合理,再加上交通部放任沒有公權力的遠通電收僅用簡訊通知用路人,明顯失當,而交通部也承認有缺失,將在1個月內改善
95次很明顯就是故意的呀!

還敢上電視,這社會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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