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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罰50萬發威 遠通妥協

yhcheng wrote:
我是說我公司的Bug,不是說你啦!!
我也沒有去查你以前的文章
我是抓IC Bug的工程師 啦!!

造成你誤會了,Sorry!!


看來小弟也誤會了~~跟您道歉! 大家就各自的觀點來理性討論~~有時一口氣上來說話衝了點~~再道歉一次! 小弟也是IC engineer~~幸會了!

yhcheng wrote:
我只是要說: Etag 有可能才是我要的!!

能進展到eTag小弟也樂觀其成~~希望eTag能帶給更多人便捷的交通才是!
也希望難得的ETC系統~~民營公司應該拿出更好的服務品質來對待用路人! 相對的~~也希望大家能多支持不要為反對而反對~~一起努力吧!

yhcheng wrote:
因他有可能解掉扣款失敗的麻煩!!
但是還是要再看看!!

既然我們都是背景類似的人~~思考變得更重要~~有時候站在對方的立場來想或許能得到解決的辦法喔!?
扣款失敗~~我們可以先思考為何會扣款失敗~~之前小弟舉例一些狀況~~但外圍的人無法有更多的資源來測試~~而測試人員也需要更多的資訊來了解何種況狀況會扣款失敗~~希望能在實驗室之內複製錯誤以解決問題~~我想一昧的指責無助於解決問題吧!
真正的解決方法很簡單!遠通下台!換一家廠商接手應該就解決啦!
虛虛東萬萬沒想到,台灣人其實是很團結的,特別是不爽的時候
就算設備再好,折扣再大,其實人民就是不爽,就是要因反對而反對
政府包闢財團的樣子,真的讓我覺得台灣政壇沒救了

ps:本人繼續拒用etc,除非遠通下台
買車時有送obu,說實話...的確還不錯用,特別是etc車道車少的時候
但用過幾次就不想用了,因為不爽用奸商的東西...
回數票也很好用阿,當場完全解決過路費問題,還可以和收費員問個好
你們嫌東嫌西就不要用

一下嫌貴~現在0元又不滿

也好~最好你們都不要用~有骨氣一點喔!!!!!!

johnnyw0719 wrote:
看來小弟也誤會了~~...(恕刪)

你們兩個這一段滿有意思的~

tansywen wrote:
你們兩個這一段滿有意思的~

純粹是誤會誤會~~理性討論有時流於意氣用事~~小弟修為不夠! 再檢討過!
stish wrote:
總之,在這邊說爛的朋友,我想9成9都沒有裝ETC,有裝ETC的都會說超好用
說爛的朋友何不親身試試看,試過了再來跟網友分享ETC實在爛,想更具有說服力

我要謝謝他們(批評者)都來不及了,
就是因為很多人反對,
所以造成目前 etc 使用率不高,
我們才有使用 0 元 OBU 的機會。

況且,
民主社會嘛,
有不同聲音是正常滴。
徐懂還是搞不懂??

扣款失敗,干我啥事,我在限速內過去的, 失敗就是徐懂的問題了

管我要貼啥隔熱紙

還收我手續費?


有人在人工收費站,停下車給收費小姐40元現金後,小姐把錢丟在地上,

然後收費小姐跟你說扣款失敗,要收手續費喔

你有看過這種事的嗎?


我裝ETC 3年多, 失敗十多次, 舊也洨耶~

連遠傳電信自家的也要手續費!
老婆 兒子 女兒 房子 重機 敞篷車,30歲的我現在還缺什麼? 缺錢!

limcin02 wrote:
剛剛去總統信箱留了以..




今日交通部發出關於ETC之新聞稿,節略其一重點如下:"...裝新版OBU及執行整體解決方案所增加之成本,已超出預估之裁罰金額;高公局經整體評估認為:遠通公司對於執行此一符合公共利益之整體解決方案,已展現繼續履行契約之誠意,故高公局現階段暫不處以懲罰性違約金,..."

違約懲罰金是國庫應收之收入,收入國庫後為全民共有之財產.未能達成合約要求之使用率乃廠商自身之問題,廠商本應自己付出有形無形之成本來解決問題,今日高公局之措施,形同以全民補貼廠商應自行負擔之作業成本.瀆職及圖利廠商之意圖及行為至為明顯.

一般市井小民的罰單均會受政府努力催繳,為何應對財團開罰卻不作為?此例一開,爾後所有廠商承包政府工程均可沿用此例而不招致違約之罰.那政府為何在拉法葉案中沿引佣金條款要求法方支付違約金?履約之行為豈有視對造身分而為或不為之分?

違約懲罰金是每日新台幣五十萬元,由七月一日起預估至年底,半年下來圖利廠商達九千萬元.其中是否有對價關係,應該深入查明.總統雖日理萬機,惟對此事所引發之輿論不宜坐視.
.(恕刪)


大大 你真的帥到掉渣了~給你1000個

要是我,我還真想再加上一句:總統大人 我一直都是你最忠實的支持者,但唯獨對於遠通這件事情已經開始動搖我對於您忠誠,....

重點就是 怎可以該罰不罰,只拿小老百姓開刀,卻對大財團一昧護航過關,高公局那啥鬼論調,人家 咕狗 也是有提要改進阿~怎就不給他機會??說罰就罰!簡直就是兩套標準嘛!掯..

我是文筆太差~不然我也超想去給那些官員洗洗臉

stish wrote:
ETC是個好東西,現在被搞的過街老鼠,台灣目前的ETC絕對有水準以上的表現


單就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ETC)而言,絕對是個好東西。但遠通的ETC並不是,就最簡單的骨灰級紅外線系統,就夠令人恥笑了。還有那可笑的黑盒子,還不夠醜嗎?

stish wrote:
大家不願意用,大多是度爛的心態居多
官商勾結,嫌貴不要用...

官商勾結,我是不敢說啦,我怕被告
嫌貴?對阿,我覺得好貴喔,不行嗎?就算他送我五千塊的儲值,我也是覺得貴!怎樣?
不爽不想用不行嗎?我還知道公理正義這四個字怎麼寫

stish wrote:
台灣這個地方很多事都不能理性討論,民粹橫行

是阿,真不理性,回去看看你回的文還罵人白痴呢~

stish wrote:
在這邊說爛的朋友,我想9成9都沒有裝ETC,有裝ETC的都會說超好用

你怎麼不先看看這串文章裡面有多少人多少裝了之後,扣款失敗 太大 太醜說"不好用"
是那僅存的1%嗎?
高工局也未必是為了包庇遠通而不開罰,它只是選擇了對消費者和官員最有利的方案。

如果依約開罰,最後遠通倒了,
會有一堆機子與儲值金要退,可能會引發糾紛,影響消費者權益,導致民怨,
期間重新招標設置新系統,曠日廢時,102年依路程收費的目標鐵定跳票,
官員也鐵定因為以上兩點遭到懲處,
所以凹到遠通推出真正好用的設備並且免費提供,
現行OBU使用者可以順利轉移不會有廠商倒閉的糾紛,
官員也能讓ETC順利改朝換代趕上102年目標不會被懲處,
這樣才是對消費者和官員最有利的方案,
算起來高工局付出的只是少收違約金六千多萬,成本不算高。

唯一犧牲掉的,就是從招標到現在違約協商過程中的不公不義吧,其他廠商RIP,正義R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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