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來來,要扯紅外線沒問題的看一下維基百科寫的事實:1.公路電子收費系統有紅外線系統及微波系統(RFID)兩種。紅外線系統須專用車道,並可能會受到車速、天候影響,車上機設備成本較高;微波系統則不分車道不限速,為多數國新設置的系統所採用之技術。在招標時進入最終審議的遠通電收、台灣宇通資訊科技及宏碁等三家廠商中,只有遠通電收採用紅外線系統並獲得經營權。2.ETC招標結束後爆發收賄案[3] ,涉案官員遭判刑確定,同時遠通電收的最優申請人資格被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4] ;但為避免高速公路局與遠通電收之間的合約產生之巨額賠償問題,最終仍由涉入收賄案的遠通電收繼續經營。所以啦~~那些靠杯大家反遠通導致你們要過收費站的,知道誰害你們要擠收費站了吧?? XDDD
suan2289 wrote:中華電信就是紅外線而韓國也是紅外線...人家也全國電子化了,而台灣還在嘴砲因此是不是紅外線不是問題問題是嘴砲而我打嘴砲和你們不同我打嘴砲 不會害台灣, 而你們只為了爽 是不是紅外線就有很大的問題看來你沒看懂當初的紅外線跟微波的問題...果然...嘴砲
wsx7892 wrote:是不是紅外線就有很大的問題看來你沒看懂當初的紅外線跟微波的問題...果然...嘴砲 他連做功課都沒有...當然超嘴砲的3家競標,兩家是微波技術,一家紅外線,結果竟然是紅外線得標!結果當然是讓你要減速過收費站阿~~要是一開始得標的是宇通或宏碁,收費站早就拆光光了....
suan2289 wrote:大哥你邏輯有問題最後沒有開罰.....(恕刪) 幫你GOOGLE一下吧,鍵盤時薪手的行情都被你打壞了『2011年6月,遠通所經營的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之利用率僅約為45%,已然違反與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簽訂收費系統建置合約中所議定電子收費系統利用率應達到60%以上之規定。後來遠通電收提出將原有應付費的ETC車上設備OBU,改變為免費提供裝設eTag的改善方案;高公局則暫時延後罰款,但要求2012年6月30日前仍應達合約利用率65%。2012年6月29日,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表示,遠通電收無法在本月30日前達成國道電子收費ETC利用率65%合約需求,最快7月寄出處罰通知,依合約每天罰款新台幣50萬元,並回溯自去年4月15日起計算。若從2011年4月15日起計算到2012年6月30日,預估罰款金額將超過新台幣2億元依契約規定,但高公局至今仍未對其開出罰單。』所以罰款是存在的,只是高公局礙於『某些因素』,遲遲不肯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