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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 滿棒的 , 請大家撕掉 eTAG

其實故意排除預約用戶算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本來遠通就不大希望太多人轉預約吧)

就本意而言,這政策的目標算是要照顧很少上高速公路的用路人吧!
就我這天天上路的用路人來說,還要注意第4~6天,太累了,等於天天要繳啊!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撕掉很久了,
今天收到感應異常通知書
要我11月10日前去檢測
否則要轉為預約用戶

採用辦識比較好
小弟我經常半夜來往北高
上路前泥巴塗一塗車牌
所以.....免費通行
半夜的警察都在睡覺
一個月省不少錢
就算被開單,,車牌污損300元
還是賺到~~~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其實故意排除預約用戶算是可以理解的(因為本來遠通就不大希望太多人轉預約吧)

就本意而言,這政策的目標算是要照顧很少上高速公路的用路人吧!
就我這天天上路的用路人來說,還要注意第4~6天,太累了,等於天天要繳啊!


小弟認知..刻意排除預約用戶,是為了讓遠通方便逼迫民眾用路人貼上 E-Tag.
可是這是有問題的喔

若 少用高速公路用路人可以不用貼 E-Tag做繳費用戶就好
不用去遠通申辦... (預約用戶還要去遠通申請喔)
小弟也是天天上路的用路人
但是 國家政府給全民方便 , 打折是國家出 不是 遠通出........
為何要方便廠商進行對民眾不利的做法????


且公務機關不能圖利廠商...不能違法行政

==============

依照 公路法第24條第四款第1,2目

前項徵收通行費之作業程序、收費設施設置、收費方式、收費車種、費率、作業管理、停徵、減徵或免徵規定、欠費追繳、收取追繳作業費用及委託其他機關(構)辦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前項通行費費率之計算方式,應由交通部依據興建、營運與維護成本、使用者受益程度、交通量及收費年限等因素,按 車輛種類 訂定,並得依 路段時段 或 車輛 行駛里程 訂定差別費率。

==============

差別費率中並沒有 用戶別...或是有貼E-Tag 跟沒有貼 E-Tag 的差別費率..
現在 預約用戶 期限內繳款... 沒有九折優惠.
不能享受九折優惠

事實上看來應該是違法,且圖利廠商 給予廠商方便............
這不是一個正當政府應該做的行為.

若所有車種都有打九折可以符合條件.
因為可以依照車輛種類予以減徵..........
但是排除 預約用戶 ...就不對了

謝謝
就是你這種人跟免費里程造成通行費的收入短缺 = =
居然還這麼得意 你沒繳的部分還不是要從大家的納稅錢去幫你補
開單金額應該要再提高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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