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vi0704 wrote:
從以前的36元到現在...(恕刪)
這要回到一個問題~利息是歸誰所有?如果是歸國道基金所有,政府出九折沒問題,但不歸國道基金所有,而是歸遠通所有,那身為一家企業想辦法吸引客戶應該很正常吧?!結果反而是國道基金幫忙買單...
樓主有個地方應該是說錯了,遠通的收入就我知道只有兩項:服務費跟利息...
服務費怎麼定,免費里程跟某些時段不收費,那是全民共享,由國道基金負擔很合理。但九折優惠?一個政府一直鼓吹人民存錢給私人企業賺利息,這個邏輯~一直搞不懂!
ducklin.yaya wrote:
兩者都是透過遠通電收繳400塊通行費沒錯,但遠通電收從ETAG用戶的那四百塊儲值的通行費,所衍生出來的車輛行駛高速公路的里程數,換算成高工局要支付遠通的服務費要比非ETAG用戶來得多...(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