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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高工局關於提供明細的回應了

中華電信你有申請開通門號,沒申請你也不可能有明細吧?
你向遠通申請開通Etag就可以查明細了。
中華電信你有申請開通門號,沒申請你也不可能有明細吧?
你向遠通申請開通Etag就可以查明細了。

我沒開通中華電信門號,我也不用付任何錢給中華電信,自然沒有申請明細的問題

但我現在沒裝Etag卻要付錢給遠通,但遠通卻不給明細,這不合理吧

高工局的回文我也收到了,第四點有寫可以畫面查詢,這就好笑囉,讓我們來看看遠通會備多少台電腦來做查詢,不要到時我在畫面查詢後面卡了一堆人
happygeek wrote:
之前照著站上的範例投...(恕刪)


申請etag明細,電話賬單,信用卡賬單,網路銀行帳號都要身份證明,但是只有在第一次申請時認證一次就可以用,不用每次都認證。

應該要求高公局和遠通比照辦理。
garychen1024 wrote:
申請etag明細,電...(恕刪)


就是啊~我也有在遠通官網申請會員耶,難道這個不算?好吧~我承認,明明這是遠通電收的詭計.

如果按照政府公文的回覆說法,那應該跟高工局申請才對.

我也收到高公司的回文
1/13發的文,1/24才回覆
結果說內容是一樣的


主旨:有關非eTag用戶查詢交易明細1事,復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復台端103年1月14日致本局局長信箱電子郵件(編號:FWM1030114011)。
二、 國道通行明細內含用路人交通行蹤資料等個資訊息,為確保資料安全,倘用路人要查詢通行明細,需透過嚴謹之身分驗證,方可避免用路人的個人隱私遭侵害,合先敘明。
三、 為善盡保護用路人交通行蹤資料之責任,無論是否為ETC用戶,於各查詢管道(網路、APP…)均僅能於第1、2層介面查得當日歸戶後的應繳通行費,惟倘欲進一步顯示第三層國道通行明細,需進行嚴謹身分驗證。茲說明如下:
(一) 目前遠通電收網站可提供eTag用戶明細查詢服務,係因eTag用戶已於遠通電收留有身分驗證資料,用戶透過嚴謹身分證及密碼驗證,即可自行免費查得完整通行路徑資訊。
(二) 非eTag繳費用路人,因ETC系統只有車牌通行紀錄,沒有可供確認確為車主本人之身分認證資料。倘貿然開放網站輸入車號即可取得通行明細,將使車主行蹤隱私遭到不法侵害之風險。故規劃非eTag繳費用戶須前往遠通服務中心(直營)進行身分認證後,方可取得相關明細資訊,尚請諒察。
四、 至無論是否申辦eTag用路人,倘至遠通服務中心(直營)調閱交易明細資訊,經身分認證確認無誤後,可免費進行畫面檢視查詢,惟倘要列印通行明細資料,遠通公司參照「個資法」第14條及「本局受理人民申請閱覽政府資訊或卷宗作業要點」政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收取列印工本費用每張2元。
五、 考量現階段非eTag繳費用戶須前往遠通服務中心(直營)進行身分認證後取得用路明細,可能造成不便,本局已責成遠通公司進行後續改善措施,未來將規劃以自然人憑證為身分認證方式,屆時非eTag繳費用戶即可於網站進行身分認證無誤後,自行下載用路明細資料。
信用卡都可以盜刷了
手機都可以有所謂的王八機
只要有心,我相信應該不難吧

遲來的青鳥 wrote:
也請仔細看清回函,要...(恕刪)
joeyhsu
我就是希望高工局是如此回覆!!

那再來就是大家PUSH 逼高工局 讓遠通實現 3600個服務點 可供親洽查詢!

看你這次遠通怎麼逃!!

P.S. 服務點定義是 可供申裝 退裝 儲值 查詢...等具備應有功能且 服務人員是遠通公司的人 不是超商"代收"點!!
好康免費提供(魅力網路 http://melachiao.com/ )

tonymac wrote:
我就是希望高工局是如...(恕刪)


高公局會回覆你,她跟遠通的合約沒有你講的「服務點」,合約內容會有多少個一次購足點,多少個儲值點,但就是沒有「服務點」。
感覺0個「服務點」全部代辦代收似乎也是符合合約的,合約似乎沒有「服務點」用詞。

重點是「ETC合約」是規範高公局遠通兩造的權利義務,「非用路人的權利義務的依據」。
建議您向高公局反映意見時,先挑明了講,「ETC合約是高公局遠通兩造的事與用路人權利義務無關,國道服務是高公局的法定職責,高公局有義務提供適當的服務滿足民眾需要」。


doco0454 wrote:
中華電信你有申請開通...(恕刪)


喔,
那請遠通開一個非etag用路人同意個資使用申請書出來, 就可以了吧!

難不成又是合約沒寫?

light74 wrote:
四、 至無論是否申辦eTag用路人,倘至遠通服務中心(直營)調閱交易明細資訊,經身分認證確認無誤後,可免費進行畫面檢視查詢,惟倘要列印通行明細資料,遠通公司參照「個資法」第14條及「本局受理人民申請閱覽政府資訊或卷宗作業要點」政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收取列印工本費用每張2元。...(恕刪)



1. 對比7-11 ibon 的列印費用2元,可證明遠通收的2元不是工本費,是營利
2. 收2元是遠通在收,怎麼會套用政府資訊重製或複製收費標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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