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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井下石】ETAG社區停車系統,原來是違法(找碴失敗,首頁公告)

RFID是有分頻率、波段的,捷運的卡也是RFID只能在門感應,系統要看OK,請先了解系統後在,去了解高速公路的是高頻牽到涉到整個國家使用頻段包含4G、3G、軍隊、警察用頻都要協調的,不是你社區用RFID就偉法,你現在用的電子錢包也是RFID拉,還有無人圖書管的借書、醫療、貨物管制、物流、超商商品條碼也都是RFID呢,那不就一堆違法嗎?

hacehace wrote:
我家社區也是用eta...(恕刪)


這樣不曉得社區有沒有犯到強制罪?
就是那個光 wrote:
你說過,法律合約沒規...(恕刪)


你確定遠通有延伸使用嗎?

希望能延伸使用跟已經延伸使用是兩回事

反遠通沒錯,可是不要見個影就開槍

現有社區或是停車場使用的E-TAG(RFID)的頻率是屬高公局的嗎?

你要不要再確認啊?

我不喜歡徐先生,但我不會無限上綱擴及其他無辜

把他搞垮了,他老兄拍拍屁股走人,但他名下的企業的員工也是台灣人民,

跟你我沒仇吧

如果只是針對遠通公司的過錯懲罰我沒意見

人家說一人犯錯,禍不及親友

台灣現在總是要株連九族

我沒辦法接受這種思維
最近我也遇到了這種鳥事

公司附近的地下停車場

最近也用了這套系統

因我沒裝E-TAG

原本管理員還是讓我用舊磁卡通行


結果今天突然不能用了

管理員竟然說


怪了 我昨天有幫你把磁條貼在車燈上啊

怪了 我昨天有幫你把磁條貼在車燈上啊

怪了 我昨天有幫你把磁條貼在車燈上啊


趕羚羊 氣死我了

竟然還貼我車燈

新車才牽一個月...









照下面新聞 前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委員翁曉玲 與 台大電機系教授、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 說法,
eTag 使用於其他地方是違法的

另, 如果授權人主體是高工局, 那可以轉讓給遠通用嗎?



http://tw.news.yahoo.com/%E5%89%8Dncc%E5%A7%94%E5%93%A1-4g%E9%81%87%E4%B8%8Aetag-%E5%B9%B2%E6%93%BE%E6%9B%B4%E5%9A%B4%E9%87%8D-065900056.html

前NCC委員:4G遇上eTag 干擾更嚴重
作者: 記者盧沛樺/台北報導 | 聯合新聞網 – 2014年1月21日 下午2:59
今年起eTag上路,爭議頻生,但這波爭議,恐怕等到年中4G上路,情形還會更嚴重。前國家通訊委員會(NCC)委員翁曉玲指出,目前eTag採用高功率的RFID技術,且感應讀取器(reader)架設在閘門上,高度愈高,涵蓋影響面積愈大,未來行車上路的乘客,若正在使用4G手機,恐怕難免發生斷訊的情況。
翁曉玲並指出,當初高公局遞交的申請文件中,是以計次收費進行測試,而非如今上路的計程收費。因此,究竟計程收費上路前,高公局或遠通是否測試完備,NCC是不得而知。她語帶玄機地說,如今問題頻生,顯示測試可能並不周全。
台大電機系教授、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也說,正因為國道電子收費系統的功率高達2瓦,才會發生自小客車行駛於平面道路,也被架設在國道上的感應讀取器偵測,產生烏龍扣款現象。未來若4G服務上路,一般民眾在車內使用手機,收訊品質極有可能受到影響。
攸關遠通電收的爭議,還不只消費者權益一樁。翁曉玲表示,國道計程收費明明是由遠通經營,當初卻是由高公局提出申請,由於政府機關使用費率有打折,推估遠通BOT契約自2012年起至2025年止,共計14年期間,國庫實際短收將高達1億1955 萬餘元。翁曉玲痛批,這是高公局和遠通故意走巧門,罔顧全民福祉。
林宗男更指出,由於NCC授權頻段使用的主體是高公局,換言之,遠通和NCC不具有管轄關係,倘遠通違反頻率使用規定,NCC「也拿它沒轍」。林宗男說,國道電子收費適用的922~926MHz,只能用於高速公路,但去年就曾傳出遠通要用於停車場扣款,消息見光後才收手。
小Mic報報 http://micnet.blogspot.com
就是那個光 wrote:
ETAG社區停車系統...(恕刪)


請問檢舉的重點在哪?
還是只要發現使用「遠通」「eTag」控制出入之停車場就能檢舉?
大的打不到,從零星的先打
一路走來 Desire/OneV/OneX/E8/M10/U11plus
一般停車場除了etag天線發射頻率有疑義外,當etag車輛進出後,所產生的這兩筆(進,出資訊流)消費記錄要送到遠通確認後再和停車場互相拆帳(金流),這類交易也稱小額付費,是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在管理的吧, 所以遠通現階段還不可以"延伸使用"

另外一篇有位朋友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7日表示,根據與遠通電收的合約,國道電子收費ETC的載具,除了國道收費扣款外,還可申請延伸事業,並認為eTag新增功能對民眾也有利,初步審核認為可行,已提報交通部。對此交通部表示,尚未核准,但是不反對"

etag申請非交通方面的延伸事業,站在交通部立場當然認為可行,但是前提是要先過金管會這一關
金鼠 wrote:
RFID是有分頻率、波段的,捷運的卡也是RFID只能在門感應,系統要看OK,請先了解系統後在,去了解高速公路的是高頻牽到涉到整個國家使用頻段包含4G、3G、軍隊、警察用頻都要協調的,不是你社區用RFID就偉法,你現在用的電子錢包也是RFID拉,還有無人圖書管的借書、醫療、貨物管制、物流、超商商品條碼也都是RFID呢,那不就一堆違法嗎?


你說得很好,但沒踩到重點

民眾分不清楚什麼系統,波段的,你要他先搞清楚系統,那不就跟想搞清楚遠通合約內容到底是怎樣一樣的撲朔迷離

什麼悠遊卡、電子錢包、借書....那些系統產品只要牽涉射頻波段,本就要NCC申請射頻核可,至於查不查,關你我啥事,你若不爽,檢舉又如何,說不定還真能找到一些違法使用的產品,但這不是我的重點

重點是已經有許多社區跟企業停車系統要求車主強制辦遠通ETAG卡來做停車管理

能夠讓遠通ETAG卡起作用,起碼懷疑跟高速公路使用相同射頻難道不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

若該系統還隱含車主身分辨識,那可否懷疑實際的監理個資已經商業化運用,尤其是開放大家只要有ETAG都可停車的那種

所以只要民眾看到有要求你搞遠通ETAG或登錄遠通ETAG的停車管理系統,檢舉就對了,是不是違法,你我說了不算,電信警察說了才算


這樣你懂嗎
重機喜好者
台北大直愛買....
往B1 的停車門架 "好像"已經有安裝了喔....

且..."好像"還有 LED 會顯示車號以及餘額喔.....
只要在旁邊都可以看的到..
這樣算不算 沒有保護個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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