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的收費方式,遠通說了算!嫌貴的就別用,不喜歡的就退租呀!不過你們想想,不裝我遠通的E-TAG,你們怎麼使用高速公路?!這就是遠通!
高公局的話能相信嗎?又不是第一次在愚弄人民了!遠通已經多少次未達裝機標準了,不是早就該罰款了!連過去已經發生的事情,都還收不到半毛罰款,現在開什麼一天五十萬元的罰款支票??作秀吧!先把前帳清一清,也許還能讓國人有一絲絲相信政府的可能性。
高公司要遠通改善什麼?提升用路人對遠通的信心?這要如何打分數?誰信相政府找的專家??街頭民奉的心聲政府都當沒看見!提升遠通的服務品質?這又如何打分數?還是找些人民都不相信的專家?!還是開放網站讓民奉投票,一個身份證號限投一票?
遠通吃像難看,不滿遠通的用路人,希望的是遠通退出這個電子收費的市場,而不是給它機會!它已經浪費台灣人很多年的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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