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scar_tw wrote:
這個是頻率使用費而不...(恕刪)
為何民眾會憤怒?
官員和立委有那麼蠢嗎?
我們小老百姓都認為有疑問
他們都無知覺?
可悲的是那些工讀生和寫手
想想你們也是會走高速公路
就不怕嗎?
還是遠通提供你們龜殼神衣
以便過高速公路用的
fdarren wrote:
那請問你有帶手機在身...(恕刪)
TET wrote:
高公局以BOT契約委託遠通公司辦理ETC之建置、營運、維護、操作及行銷服務等事宜。遠通公司僅係在契約期間「代替高公局辦理ETC之建置、營運、維護及行銷等事宜」,契約期限屆滿後設備及營運權須移轉至高公局。
TET wrote:
eTag係採用RFID射頻技術,需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配頻道、核發執照後始能正式上線,高公局依程序向NCC申請,相關程序及作業均依規定辦理,取得eTag使用頻率。
高公局表示:為確保申請程序順暢及釐清技術課題,高公局於申請前即邀集相關電信業者研討,並於高速公路22個收費站進行實況干擾測試,經三家2G電信業者協助檢視測試樣本分析結果,並無干擾情形發生。
TET wrote:
此外,為求慎重,eTag上線前並委請國際公正檢測單位台灣檢驗科技公司(SGS)及財團法人電信技術中心(TTC)進行非游離輻射檢測檢測電磁波功率密度,根據SGS之檢測結果,符合環保署法規規定,且約為規定值之1/1000,且用路人在車內感受之電波強度小於手機之發射功率,對人體健康不會造成影響。 ...(恕刪)
邪惡小多 wrote:
我帶手機家裡也用微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