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額外付擔是指遠通門市補繳,超尚還是會收5元囉!超商花錢買設備,讓妳查讓妳列印也有耗財,勢必會收手續費!有人說水電瓦斯不收費,那些費用應該都是營收吧?!而過路費遠通只是代收,要也是高公局出錢才是。不過我想不太可能!
依據高公局網站http://www.freeway.gov.tw/ETC/QA.aspx?NID=1953營運服務面Q&A二、 平信無繳費條碼,但其補繳通知符合先予一般通知,並已規劃明確列示欠費金額、繳款期限、繳費方式管道及各通路收取手續費之金額等詳細資訊,用路人可選擇對自己較為省錢有利之方式繳費;故平信通知具備帳單通知功能,用路人憑該通知單所載明之欠費金額及繳款資訊即可繳交費用。"用路人無額外負擔"應該指的是平信的郵資..補繳用戶收到平信後,其他通路要繳費必須要有繳費條碼,至超商&遠傳門市列印手續費要收5元,遠通網站線上刷卡是每筆收2%手續費,每半個月為一筆帳單。只有遠通的服務中心可以報車牌號碼繳費免收手續費...
那再請問大大提到每15-16筆,遠通會再以平信催繳那收手續費是只繳一次5元嗎?那要是這15-16次是累積到六個月才到達,也是那時候才繳嗎?每一筆,是以上下一次交流道算一次嗎?再次謝謝各位大大的討論,讓我對這項 德政 更了解!
金黃白蘭地 wrote:那再請問大大提到每...(恕刪) 因資訊不透明,所以這部份小弟有去信遠通詢問回復內容主要為:應繳通行費若尚在自動繳費期或平信通知繳費期內,有三種繳費方式,皆不收取掛號作業處理費:1.可前往(或委託親友)於遠通服務中心直接報車號繳費。2.可至遠通網站、遠通客服中心,採用信用卡繳款方式繳費(每筆收取2%手續費)。3.可選擇7-11_ibon、全家_FamiPor、OK_go、萊爾富_Life-ET 、遠傳門市補單繳費,每次列印支付通路代收服務費5元。帳單列印是以每半月歸戶一次方式,降低用路人支付其他作業手續費用。應是一次付15-16天的通行費,超商列印1次繳費單的手續費為5元。15-16天是指連續的天數,例如1月2號有跑國道,就是看2-16號這幾天總共要付多少錢。系統是以每天結算一次,超過自動繳費期後每15-16日的費用歸戶為一筆,寄發平信通知繳費。繳費的金額就是這15-16天產生的過路費+通路手續費(超商&遠傳門市5元,遠通服務中心免費)
好像只有bob有回答樓主想問的問題耶?補充沒貼etag可以走etc車道(收費站未拆之前)嗎?當然可以啊,收費站雖尚未拆除,但etc車道已中止感應功能了。要不貼有etag的車輛走etc車道豈不是多感應一次?ps:爺們我不貼etag,不用帳號預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