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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ETC預儲制,您知道等於失去甚麼權益嗎? (12/30 補充)

意思是應該要弄個網站可以讓民眾登入查詢過站拍照的紀錄?

如果能這樣我倒是很贊成~

很多人家裡的車使用者又不是只有車主~ 也有家人會開 朋友會借
I'm major.
如果各位真的要抗議,對抗ETC

建議從"隱私權"下手.

因為電子收費後,從此任何用路者的行蹤都會被追蹤.

這也是在國外最具爭議的部分.

但在台灣都沒有人在意,反而在意一些旁枝末節

rchang631 wrote:
政府跟銀行都大推,小老百姓能怎樣


政府跟銀行推你就乖乖買單嗎?自己一點自主思考能力都沒有嗎?
bigmom1 wrote:
本樓先不談官商勾結等這些大是大非的問題 , 純粹由用路人的權益切入

計程收費,就目前媒體上已經曝光的三個方案,簡單說:
1. 使用etag + 預儲制
2. VTP(影像辨識) + 預儲制
3. 影像辨識 + 帳單制

其中前兩者都是預儲制, 也就是用路人先放一筆錢給遠通 , 授權遠通自行扣款

未來如果有帳務爭議時(不要鐵齒說不會發生在你我身上),遠通就先把錢扣走了 ,用路人反過來要負舉證責任,證明自己未通行, 或者是遠通收費有誤, 隔壁樓還有護航者大言不慚,說要申請通行紀錄要收手續費...

而第三種方案帳單制,則是在出現帳務有爭議的時候, 用路人只要簡單的對該筆收費表達異議(透過拒繳/電話/存證信函等方式) ,遠通就負有必須舉證來向用路人請款的責任,甚至必須透過法律程序來催收, 而用路人完全不需要煩惱錯帳或舉證的問題,更談不上什麼申請通行紀錄的手續費(因為這是遠通要來向用路人請款本來就要自行舉證的資料啊), 簡單說就是 遠通要收費,是遠通該舉證用路人"存在通行的事實且無誤", 而不是用路人該舉證"無通行事實或遠通帳務存在錯誤"

所以使用ETC 預儲制 , 等於就自我閹割了對遠通錯帳的防衛能力啊

總而言之, 拒裝etag, 拒絕預儲制, 遠通要收通行費, 請先把完整的通行證據準備好再來請款, 爺們認可後就買單 ---> 這才是用路人最有保障的王道...(恕刪)



拒絕預儲制
,那麼您怎樣沒有去跟台北捷運系統,高雄捷運系統,
提說不可以預儲制,取消悠遊卡



【台北捷運系統,高雄捷運系統】要收費,
請先把完整的證據準備好再來請款。



bigmom1 wrote:
本樓先不談官商勾結等...(恕刪)


帳單放自動轉帳不是幾乎等於預繳?只是繳錢的時間點晚一點
不過通行記錄一定要給
就像電話帳單一樣

你所說的帳務爭議是甚麼?
1.明明沒開上國道,卻被扣款
這個只要收費站地點選得好就不會有這種事
收費站附近沒有其他叉路就可以
難道你擔心你車子停在家裡被扣款?這基本上是不可能的

2.過A站被收B站的費用
這個只要遠通每個月(或定期)給通行紀錄就可以解決

對遠通來講影像辨識比etag簡單,也便宜多
在國外影像辨識比etag貴

在雪梨,收費站已經全面etag畫,也沒甚麼人跳出來反對
如果你的etag沒感應到你還要多付影像辨識的費用

我覺得比較好的是

etag + 帳單 + 通行紀錄

加上

etag + 預儲制 + 比帳單制便宜一點的優惠

(行動電話預繳就沒關係etag就有關係?)

我不是護航我只是覺得在國外理所當然的事到台灣就變得好像人權被剝奪
(當然這是就事論事,官商勾結的另當別論)

用戶名稱 wrote:
拒絕預儲制,那麼您怎樣沒有去跟台北捷運系統,高雄捷運系統,提說
不可以預儲制,取消悠遊卡
,【台北捷運系統,高雄捷運系統】要收費,請先把完整的證據準備好再來請款。


行動電話也不能有預付儲值喔

dr.lowfeel wrote:
完全是刁民阿
難道你路邊停車被繳費單
也要人家附一張照片證明你真的有停嗎?


很明顯這個人沒注意過路邊停車開單員的動作,開單員開好單夾在雨刷上面後,接下來的動作就是到車子前方拍一張照片,把車牌與格子都拍好,確認車子真的有停在格子內。也許不是每個地方都這樣做,但是新竹看到是這樣,看過就理解這是為什麼了,避免出問題時有爭議。
以小弟971117被台中市政府開錯單的經驗分享

當收到補繳通知單後
先撥電話申訴(台中市政府經辦人員)
經辦人員會要求在通知單註明原因後回傳
查明後會正式回函通知(撤案)

補繳通知單

台中市政府回函
X62s SXGA+T460p WQHD


bigmom1 wrote:
是遠通該舉證用路人"存在通行的事實且無誤", 而不是用路人該舉證"無通行事實或遠通帳務存在錯誤"

所以使用ETC 預儲制 , 等於就自我閹割了對遠通錯帳的防衛能力啊


這邏輯有點怪怪的,
當你被開超速罰單,
警察雖有寄照片給你,
但超速的數據也是警察測的,
如果我們要申訴要怎麼舉證呢??
我們又沒有另一個測速器可以舉證,
還是回歸警察所測為準,
回歸你舉的例子,
一旦發生遠通收錯錢,
遠通一定存有收費的影像,
到時候再去遠通查不就解決了,
你怎麼會想這麼多呢??
我們幹嘛要自已舉證無通行之事實呢??
沒遇過就不會很在意,會亂收錢又要自己舉證的也不只高速公路收費可能會這樣,電費....不到場抄表,每個月都隨便填,等到搬家或要換電表時一次爆,才知道差很大。前一陣子的新聞不是也有個水費爆表的,也說已經沒住該地點,我想也很有可能是都沒有如實抄表的吧;重點是沒有照片你如何舉證?! 交通罰單有爭議最基本也得要靠照片吧?!更遑論速度有爭議要怎麼舉證??

另外,所有儲值的費用存在銀行所產生的利息是歸誰所有?! 或許一台車存個500、1000沒有啥利息可言,但全台灣預繳的錢放在銀行一個月的利息就高的嚇人了,這也是所有推預收制的目的之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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