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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4更新-小禮物)遠通E-TAG,誤扣款..我受夠你了..

這篇值得關注!
媒體記者們快來歐~遠通又出包了

小豬5987 wrote:
6/18上網查詢車號...(恕刪)


被冤枉還要自己找證據喔

摳憐.......

我要繼續抵制到 連零錢車道都沒有為止

crazychen wrote:
被冤枉還要自己找證據...(恕刪)



你放心,沒有任何一個記者會來報

社會上那麼多新聞,隨便報就好,幹嘛惹大老闆呢??


等到全上國道本線,拆除收費站

保證問題更多



mobil123 wrote:
你放心,沒有任何一個...(恕刪)


樓上中肯

大財團沒人敢惹的~~~
冬天不洗浴 , 噁心不衛生 , 老婆跟人跑 , 丐幫待到老 XD
年底即將失業的人 wrote:
各位一直把國家秘密說...(恕刪)


沒找到通過的法案??
在哪邊?
立法院最新通過議案查詢:
http://npl.ly.gov.tw/do/www/newRecord

是關於公路的那個嗎?

第二十四條 公路主管機關興建之公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通行之汽車
徵收通行費:
一、貸款支應。
二、以特種基金支應。
三、在同一起訖地點間另闢新線,使通行車輛受益。
四、屬於同一交通系統,與既成收費之公路並行。
前項徵收通行費之作業程序、收費設施設置、收費方式、收費車種、費率、作業
管理、停徵、減徵或免徵規定、欠費追繳、收取追繳作業費用及委託其他機關(構)
辦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定之。
前項通行費費率之計算方式,應由交通部依據興建、營運與維護成本、使用者受
益程度、交通量及收費年限等因素,按車輛種類訂定,並得依路段、時段或車輛
行駛里程訂定差別費率。
前項通行費費率之計算方式,於公路經營業準用之。
經依第一項規定徵收通行費者,免再依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徵收工程受益費


中央通訊社報導:立院三讀 國道計程收費有法源
http://www.cna.com.tw/News/aIPL/201306180146-1.aspx
簡單的來說 樓主的確有南下往返 一共要扣8次 98這台扣5次 89這台扣3次
也是8次拉 只是分2台扣 好扯
間接證明他的etc遠通機器抓不到 才用錄影的來看 XD
可以撕掉了. 根本就沒用

Azraek wrote:
這篇值得關注!媒體記...(恕刪)


報了又怎樣
之前的款項罰了嗎?!
eTag 的 RFID 應該不可能偽造或拷貝。而讀取上頭資料,不是有讀到不然就是無效資料。再者是一串序號對應車牌,覺不是直接讀出車牌資料。所以從 RFID 成功讀出資料對應到車牌這邊錯誤更不可能。有問題的就是沒讀到或是讀取失敗,靠車牌辨識。不論電腦辨識或是人工辨識,都有一定的失敗率。

現在的是收費站定點感應,時速不到 100kmh, 110kmh 甚至 120kmh,這樣就感應失敗,而且錄影辨識也錯,到時候在路上的辨識效果一定更差。一來是時速更快,二來是車子並不一定順著車道開。

再來,真正好玩的是,遠通的合約是扣款成功率。也就是辨識錯誤,他隨便找個相近的人栽髒。也可以算正確扣款,因為成功率是靠通行車次和扣款成功率去算。至於扣錯人了,那就請原車主自己提出證明。再者,我不相信大部分的人會去查詢有無被誤扣,尤其是信用卡自動儲值的,就是不想要麻煩扣款儲值這些金流的問題才自動儲值,相信會去每筆對的人更少。至少信用卡帳單會有每個月結帳明細,ETC 不自己查,什麼都不會通知,只有要罰錢的時候最主動。

小豬5987 wrote:
6/18上網查詢車號...(恕刪)


過不了多久

就會看到全國上下每個人每個月都被扣款

最後裁定無法提出證據證明自己沒使用ETC

所以都扣款

款到哪去不知道

只知到胖子越來越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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