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不能怪監察院不做事,依照公家機關的採購合約跟工程合約,確實有改善期這名目,至於改善期多久為一個基數,真的要看合約,而且就小弟做政府公共工程這麼多年的經驗,要罰廠商,而且還是這麼大的廠商,承辦人員都是能給機會就給機會,不然他們的烏紗帽被拔掉不算,還得吃上公務人員貪污治罪條例裡的貪瀆罪,動不動可能就會被關,各位看官你們覺得他們會敢罰遠通嗎?想讓自己被火兼被關才敢吧
wychen57 wrote:要罰廠商,而且還是這麼大的廠商,承辦人員都是能給機會就給機會,不然他們的烏紗帽被拔掉不算,還得吃上公務人員貪污治罪條例裡的貪瀆罪,動不動可能就會被關,各位看官你們覺得他們會敢罰遠通嗎?想讓自己被火兼被關才敢吧...(恕刪) 沒有收錢的話, 沒有對價關係, 哪怕貪瀆罪?怕的是"上級" 關愛的眼神吧
其實不能怪監察院不做事,依照公家機關的採購合約跟工程合約,確實有改善期這名目,至於改善期多久為一個基數,真的要看合約,而且就小弟做政府公共工程這麼多年的經驗,要罰廠商,而且還是這麼大的廠商,承辦人員都是能給機會就給機會,不然他們的烏紗帽被拔掉不算,還得吃上公務人員貪污治罪條例裡的貪瀆罪,動不動可能就會被關,各位看官你們覺得他們會敢罰遠通嗎?想讓自己被火兼被關才敢吧--->是有拿才貪瀆吧,沒拿頂多行政處分,又沒拿好處放口袋!通常有缺失一定要罰,罰多罰少不論,不然上法院舉證的時候,如何證明清白沒拿???因為這剛好可以反證,這是常識吧!大大的經驗可能對方沒上過法院的!!!
omfr wrote:沒有收錢的話, 沒有對價關係, 哪怕貪瀆罪?怕的是"上級" 關愛的眼神吧 jamesbob wrote:是有拿才貪瀆吧,沒拿頂多行政處分,又沒拿好處放口袋!通常有缺失一定要罰,罰多罰少不論,不然上法院舉證的時候,如何證明清白沒拿???因為這剛好可以反證,這是常識吧!大大的經驗可能對方沒上過法院的!!! 那樓上兩位大概沒看過高工局的兩個總工程師怎麼被陰的吧,被判刑幾年我忘了,怎麼掛的?因為簽名的是他們,不是他們長官!!!承辦人員最怕這種的,長官是不會扛責任的,出事一定都是下面的承辦人員,兩位新聞可能看的還不夠多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