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gs wrote:難道一次38或40元沒有把這人工收費的成本給「吸收」進去!? 那乾脆國道不要收費不就好了? 不然還得吸收人工收費成本搞不好還要倒貼~~哈哈哈~~讓ETC來經營~~政府還可紮紮實實收個38 or 40元過路費啊! 要用國道的人自己付費裝設ETC~~別用納稅人的錢來吸收人事成本囉!
johnnyw0719 wrote:那乾脆國道不要收費不...(恕刪) 這四十/三十八元裡面如果沒有包含人工收費作業成本,那收到的錢去哪兒了!?況且用ETC,政府並沒有紮紮實實的收到三十八/四十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