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7915 wrote:
預付制度根本就是商人...(恕刪)
用的很爽+1

ty7915 wrote:
1. 讓決定BOT的人負起政治及刑事責任。
到底有甚麼理由非要BOT?套句海角7號的話:山也BOT,海也BOT。乾脆高公局整個BOT好了。
這些人沒被抓去判刑,台灣有甚麼臉說自己是已開發國家?
2. 應該改為認卡付費。
為何堅持一車一機?我高興兩台車共用一台機哪裡犯法了?
3. 為何要預先加值?
還沒做到生意,就要顧客先拿錢給你遠東去投資炒股炒房,還免利息。
開銀行都沒有這麼好賺。(話說遠東還真的有銀行,另外小7的i cash也是一樣)
月結付費不行嗎?
4. 將來改為按照里程收費的話,現在裝的機子不確定能用。
為何不一次到位,換更好的系統?
5. 過收費站沒有快多少。
那個跑贏牛馬蛙的廣告,簡直是欺騙消費者。應該請NCC開罰。
6. 扣款失敗還要補手續費。
這簡直沒天良到極點了。是你限制客戶只能用這個機子,
扣款失敗遠通應該要吸收這個成本,若高公局有罰款,哪也是遠通活該被罰。
消費者其實算被害人,因為還要花額外的時間金錢去處理這件事。
說不定處理這件事的時間,剛好是這輩子唯一一次簽大樂透會中頭獎的吉時,
依照機會成本的概念,客戶沒向遠通索賠已經是佛心了,還要收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