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自92年開始就已經有在做國道高速公路涉案車輛查緝系統了, 只是是刑事局自己做的系統要調閱不須其他人同意.而刑事局要求的功能是"自動對行經車輛進行車牌辨識,並依所欲查緝之涉案車輛,以即時通報之功能,協助刑事案件偵查", 跟媒體寫的全面監控有相當的差異.目前收費站拆掉了, 如果遠通不能提供的話就是刑事局花大家的錢(好幾億)再做一套而已.而這些個資的保護不管民間or公家都有相關的罰則做規範, 真的有不當使用從相關記錄並不難追查, 並需負民事刑事責任.
i.love.mini wrote:問題是,就是有「自己有小三的的警務人員」利用這系統在「監控自己老婆的小王」嘛! 資訊不對等 您好, 刑事局自己內部難道沒有任何抽查機制去查核這些資料的調閱記錄是否合法嗎?
yu1010_a wrote:遠通想要打包把用路人...(恕刪) 誰贊成被監聽了?不管你願不願意被監聽,實際上不管你是上網發文,講電話,全都被監控,只是沒被爆料出來而已如果沒有斯諾登爆料,有哪位一般民眾知道他被監聽了理解能力該加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