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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ETC預儲制,您知道等於失去甚麼權益嗎? (12/30 補充)

發文字號: 法務部92.06.09.法律字第0920015782號函
公(發)布日: 092.06.09

本  文:

主旨:關於地方主管機關將停車繳(補)費通知單夾於汽車之雨刷上,
並對逾期未繳費舉發及裁罰乙案,謹就涉及行政程序法部分,表
示意見如說明二、三。
請 查照參考。

.....中間審略.....

2. 行政執行法


第十一條(義務人逾期不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處置)
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行政處分或法院之裁定,負有公法上金錢給
付義務,有下列情形之一,逾期不履行,經主管機關移送者,由行政執
行處就義務人之財產執行之:
一、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定有履行期間或有法定履行期間者。
二、其處分文書或裁定書未定履行期間,經以書面限期催告履行者。
三、依法令負有義務,經以書面通知限期履行者。
法院依法律規定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為假扣押、假處分之裁定經主管
機關移送者,亦同。

.....審略.....

http://www.mvdis.gov.tw/webMvdisLaw/SorderContent.aspx?SOID=15048

不是他不能做,
只是看要不要做而已..

所以剛剛才請大家來討論阿,
如果遠通給予照片資訊需不需要給予用路人(法律面喔),
還是給予用路人僅需催繳單,
照片僅需提供予法院即可,
當然我們有申請的權力
但是遠通需主動提供和受申請才需提供兩者差很大。

再來假設沒給予照片,
法院僅靠系統資訊認可的機會有多大?




JAMESK030 wrote:
發文字號: 法務部9...(恕刪)


不過這是公對私...

那私對私呢?(私人財團對用路人,需不需要先經過民事訴訟還有討論空間)

無論如何,他要做那些動作前就必須"舉證"證明(處分書.照片.文書通知..等)確有產生相關規費,若已舉證,還有人不繳那就是活該了.

總不會莫名奇妙遠通說你欠我100塊然後我就趕快去繳?





先去佧國混一下
aopen168 wrote:
無論如何,他要做那些動作前就必須"舉證"證明(處分書.照片.文書通知..等)確有產生相關規費,若已舉證,還有人不繳那就是活該了.


處分書、文書通知>>>>催繳單

現在的癥結點變成需不需要附照片吧...

遠通需主動提供相關照片才可,
與用路人如有疑慮,
遠通受到申請後需提供照片兩者就不太一樣了。

高速公路好像裝了300多隻偵測桿(印象中,記錯勿怪),
你從台北跑到高雄,
遠通每隻都會寄照片給你,
我只能說見鬼了,
光是每個月印出來的照片不就要以貨櫃來裝..

如果只寄第一隻和最後一隻,
又會有人說我從台北上去,
但是我桃園就下啦,
我走省道慢慢開到台南再上去,
開到高雄再下去,
你只寄第一隻和最後一隻怎麼證明我中間有走?
你桃園和台南沒感應到是你的事情,
沒有寄完整版的就是A錢啦~!
JAMESK030 wrote:
好像...本來....就會要我們負舉證責任...
今天遠通自稱有用國家認證的系統,
然後系統辨識到你的車牌或感應到你的etag,
所以通知你要繳款,
這點法院會不相信國家認可的系統嗎??

應該會變成我們要拿出證據證明系統是錯的,
就好像家裡有裝電表、水表都是受認證的計數器,
你要證明他的度數會多跳(ex:1度電跳1.5度電),
那變成要你負舉證責任吧,
因為他可以以計數器是受認證的物品來回答你.....(恕刪)
遠通收錢還是要負舉證責任的。在使用eTag的情形,「感應系統」就是遠通的證據方法。他至少必須提出「系統有感應到」來作為證據。並不能說它沒有舉證責任。

用路人要主張系統有問題,必須提證據來推翻「遠通的證據」。這叫舉「反證」,並不是用路人本來就要負舉證責任。

至於帳單制的情形,遠通還是要負舉證責任,來證明用路人有使用道路。證據方法就是用照片或錄影的影像,不是他隨便說了算。收款時不一定要附照片(看法令怎麼要求),但如果有了法律糾紛,需要舉證時當然還是必須拿出來。

Dave5136 wrote:
遠通收錢還是要負舉證責任的。在使用eTag的情形,「感應系統」就是遠通的證據方法。他至少必須提出「系統有感應到」來作為證據。並不能說它沒有舉證責任。

用路人要主張系統有問題,必須提證據來推翻「遠通的證據」。這叫舉「反證」,並不是用路人本來就要負舉證責任。

至於帳單制的情形,遠通還是要負舉證責任,來證明用路人有使用道路。證據方法就是用照片或錄影的影像,不是他隨便說了算。收款時不一定要附照片(看法令怎麼要求),但如果有了法律糾紛,需要舉證時當然還是必須拿出來。


大大的看法與我近似,
當然大大的說法比較正確專業啦,
小弟對於名詞可能不是講的那麼正確。

所以不是各位版上的大大所說,
想要收錢,
等爺們認可再說,
遠通也沒那麼笨......
捷運可以很方便的用現金,也不用一人一定要一張卡,你傻子嗎?
用戶名稱 wrote:
拒絕預儲制,那麼您怎...(恕刪)
如果是舉證的話好像沒這麼麻煩要跑門市

依照小妹朋友的例子

因為他忘記曾經上國道

打電話去問要求對方寄相片

原本他還準備一些對罵的句子

結果才一句話客服就爽快說好

最後只能默默的領到照片

照的太清楚似乎沒有什麼好辯解的地方 XDD



要照片似乎只是客服系統的一個按鈕而已?

我在想每次扣款會不會資料庫表格欄位中都放有一張照片

感覺沒花太大的工 XDDD
zeuselephant wrote:
如果是舉證的話好像沒這麼麻煩要跑門市


要照片應該會給..

這也不是什麼難度

反對者如果懷疑就去要就好
airzard wrote:
捷運可以很方便的用現金,也不用一人一定要一張卡,你傻子嗎?


唉...
討論不能心平氣和地討論嗎?
用這種語氣來討論只會令人感到反感...

今天如果你有爭議,
遠通又不給你or拿不出照片,
那今天大家都會一起站在指責遠通這方,
但是大多數的人都被認可這套系統(以裝機率or使用率來說)的狀況下,
也已經確定要明年初實施了,
也沒人說你要抵制是不行的,
也沒人拿著刀子架在你脖子逼你去裝,
你就算不裝也可以上國道,
事後補繳就好,
目前看起來系統本身沒啥大問題啊。

各位大大只是對遠通不滿,
那就一開始就點名"我對遠通不爽,請大家一起不要裝etag"就好,
何必這邊挑那邊挑,
挑到最後很多又不合理的挑骨頭,
然後被反駁就硬要扯工讀生、奴性之類的,
不就是對遠通不爽嗎?
點名遠通大家又不會指責你........
airzard wrote:
捷運可以很方便的用現金,也不用一人一定要一張卡,你傻子嗎?


拜託

國道又沒有閘道

是等你去繳完現金後才換下一個入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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