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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更新 大家都漏掉遠通電收對老百姓最大的恐怖威脅!!

dnhri wrote:
高速公路在建造的時候,已經非常明確的知道只有小型汽車以上的用路人才可使用,
怎樣會有"不知道「誰是用路人」"的謬論???
又不是鄉間小路,不知道是牛車?腳踏車?還是汽車或卡車要走...
你把私有財的觀念導入公共財的觀念是非常有問題的!
EX:房子蓋好之前,如果不是預售屋或自地自建的話,才真的不知道買主是誰,
但是高速公路則相反.

看來不明白的人,應該是你.

還有,針對我寫的"加稅"這回事,怎麼不見你的回應?是選擇性的回答嗎?



1.「高速公路在建造的時候,已經非常明確的知道只有小型汽車以上的用路人才可使用,
怎樣會有"不知道「誰是用路人」"的謬論???」


你想想
張三跟李四都有車
你能預期他們兩個都使用高速公路嗎?
那些沒有買車的人
你怎麼知道未來會不會買車?

不能
高速公路蓋好前
你根本不可能知道用路人是誰
你找誰徵稅?


2.「你把私有財的觀念導入公共財的觀念是非常有問題的!
EX:房子蓋好之前,如果不是預售屋或自地自建的話,才真的不知道買主是誰,」

使用者付費不是私有財的觀念
你弄錯了

3.「還有,針對我寫的"加稅"這回事,怎麼不見你的回應?是選擇性的回答嗎?」
這位先生
你根本沒問我問題
我要怎麼回答?
happy = new year(2011);
jimmywu97 wrote:
「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自由,民主政府都會限制部分個人自由」
誰教你的部分個人自由?
"我舉的闖紅燈例子哪裡錯了?"
闖紅燈和ETAG何干?

不要再洗版了
PS. 這不是"中文“專版,請管妹刪文,I do not care. Typing Chinese is hard for me and I do not want to waste my time replying you.



舉例
你懂什麼是舉例嗎?
前面有的大大認為政府不該限制人民的自由
所以我舉了闖紅燈的例子解釋:
「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自由,民主政府都會限制部分個人自由」

如果這句話有錯
請直接指出來
不要一直洗版好嗎?

我沒說這是中文專版
只是麻煩你尊重這個討論區的人(不是所有人都跟我一樣看得懂英文)
中文打字慢就慢慢打
我寧願你不回
而不是一直說「我不想回應你,因為我打字慢」然後又拼命回


講話請有建設性
不要說別人錯又講不出錯在哪裡
這種行為就叫洗版
happy = new year(2011);

89. wrote:
「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自由,民主政府都會限制部分個人自由」

...(恕刪)


自由權是基本人權, 前於國家、超乎國家之天賦人權,可以向國家行使不作為請求權,以防國家侵犯、干預。

自由權非保障大多數人的自由, 一個人的自由權也得保障, 法規限制不准某些行為, 那是其行為有損及他人生命, 財產, 人身自由權之虞, 這些法規不只限制部分個人, 是限制了每一個人, 也為了保障了每一個人。

民主政府不會只限制部分個人自由, 限制部分個人自由只有在那部分個人犯罪後, 或集權國家。

使用部分個人, 大多數那叫利益不叫自由, 大多數人利益抵觸部分個人利益你仍不一定會贏, 文林苑大法官剛釋憲過, 連都更條例都違憲!

何謂自由要去重修.

自由選擇過路費的付款方式, 那裡妨礙你選擇過路費的付款方式?? 政府並未限制, 而且在沒有妨礙他人生命, 財產, 自由, 安全之虞下, 沒有限制自由的必要, 多數民主國家不會這樣做, 也是基本人權, 高於國家!

為了一個過路費的付款方式, 在限制自由, 真的何謂自由要去重修!

nobitaku wrote:
自由權是基本人權, 前於國家、超乎國家之天賦人權,可以向國家行使不作為請求權,以防國家侵犯、干預。

自由權非保障大多數人的自由, 一個人的自由權也得保障, 法規限制不准某些行為, 那是其行為有損及他人生命, 財產, 人身自由權之虞, 這些法規不只限制部分個人, 是限制了每一個人, 也為了保障了每一個人。

民主政府不會只限制部分個人自由, 限制部分個人自由只有在那部分個人犯罪後, 或集權國家。



或許你誤會我的意思了
不過我有舉例
所以我不明白為什麼你會誤會

你認為法律為了保障每個人的自由,會限制你去做某些事
也就是剝奪某些自由
對吧!

那跟我說的
「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自由,民主政府都會限制部分個人自由」

有何不同呢?

我前面也舉例了
政府禁止闖紅燈
也就是限制你在紅燈時通行的自由
這樣的政府不是民主政府嗎?





nobitaku wrote:
自由選擇過路費的付款方式, 那裡妨礙你選擇過路費的付款方式?? 政府並未限制, 而且在沒有妨礙他人生命, 財產, 自由, 安全之虞下, 沒有限制自由的必要, 多數民主國家不會這樣做, 也是基本人權, 高於國家!

為了一個過路費的付款方式, 在限制自由, 真的何謂自由要去重修!


不用開口閉口都損人


我問你
為何政府規定過路費不准用信用卡付?
很簡單
因為如果收費站接受信用卡
會阻礙交通...
所以政府並不允許使用信用卡支付過路費

這不就正好符合我講的
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順暢通行的自由)
必須犧牲部分自由(用信用卡付過路費自由)
不是嗎?
happy = new year(2011);

89. wrote:
那跟我說的
「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自由,民主政府都會限制部分個人自由」
有何不同呢?
...(恕刪)


法規限制闖紅燈是"限制每一個人"不是"部分個人"! 保障的是"每一個人"的自由, 不是"大多數人"的自由.

限制"我"在紅燈時通行的自由, 為什麼不限制"你"在紅燈時通行的自由? 你有特權還是開救護車?

法規沒人像你在那限制部分個人, 保障大多數人, 「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自由,民主政府都會限制部分個人自由」公民課回去重修.

89. wrote:
我問你
為何政府規定過路費不准用信用卡付?...(恕刪)

政府有規定過路費不准用信用卡付嗎?

不只信用卡, 7-11也可以, 那全都是你散佈不實消息!


nobitaku wrote:
法規限制闖紅燈是"限制每一個人"不是"部分個人"! 保障的是"每一個人"的自由, 不是"大多數人"的自由



我前面舉過例子了
你為什麼還是看錯?

我所謂的「部分個人自由」就是「每一個人的部份自由」
如果我說的是「部分人的自由」才能解釋成「一小部分的人的自由」
(中文裡沒有「部分個人自由」 = 「一小部分人的自由」這種說法)



另外保障的也不是「每一個人」的自由
而是「大多數人」
你前面也舉例了
坐牢的就是個例子
這些「少數人」的自由已經不被保障了



nobitaku wrote:
限制"我"在紅燈時通行的自由, 為什麼不限制"你"在紅燈時通行的自由? 你有特權還是開救護車?


我前面的例子已經說明了
是限制每一個人的闖紅燈的「部份個人自由」
這邊的「部份」是相對於「全部的自由」
不是指「一小部分的人」


nobitaku wrote:
法規沒人像你在那限制部分個人, 保障大多數人, 「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自由,民主政府都會限制部分個人自由」公民課回去重修.


不用動不動就損人
好歹大家都是讀書人

我說的
「為了保障大多數人的自由,民主政府都會限制部分個人自由」
是沒錯的
你會認為錯是因為你沒看懂我在寫什麼


nobitaku wrote:
政府有規定過路費不准用信用卡付嗎?

不只信用卡, 7-11也可以, 那全都是你散佈不實消息!




下次你過收費站
當場掏出信用卡
如果對方接受就是我錯(你可以在現金、ETC、回數票三種收費站都試試看)

否則請你道歉
我並沒有散佈不實消息



89. wrote:
因為如果收費站接受信用卡
會阻礙交通...
所以政府並不允許使用信用卡支付過路費

這不就正好符合我講的
為了大多數人的利益(順暢通行的自由)
必須犧牲部分自由(用信用卡付過路費自由)
不是嗎?
happy = new year(2011);
反遠通的人除了抹黑與哉栽贓遠通使用者為工讀生之外,還會指控收錢。

他們的梗就只有這些,也改變不了ETC利用率75%,400萬台車裝機的事實

不會找資料,不會做功課,不會用實際行動抵制,只會嘴砲,有必要理這些人嗎?

等他們發動一天一萬人十萬次拿回數票過收費站再說
jimmywu97 wrote:
dnhri wrote:
那我更可以確定你沒有...(恕刪)
這傢伙在鬼打牆,不用理它,越理po越多,越礙眼



你會放棄理性討論並罵人
是因為你不認同我的論點
但又找不到我錯在哪吧?
happy = new year(2011);

林口胖胖 wrote:
反遠通的人除了抹黑與哉栽贓遠通使用者為工讀生之外,還會指控收錢。

他們的梗就只有這些,也改變不了ETC利用率75%,400萬台車裝機的事實

不會找資料,不會做功課,不會用實際行動抵制,只會嘴砲,有必要理這些人嗎?

等他們發動一天一萬人十萬次拿回數票過收費站再說


沒錯
我覺淂討論歸討論
人身攻擊真的沒必要
happy = new year(2011);
全台灣只有600多萬台車,包含農用車,待售中古車,離外島車,戰車、裝甲車等等,這些不能上高速公路的車輛,當然不會貼etag

話說J大,給你半年的時間,找出ETC的裝機率與數據沒有

小弟等你回答已經快半年了,找個資料要找到民國幾年

我在等J大或是其他人提出ETC裝機率沒有過半的實際數據,以102年4月的資料為準

拜託,反遠通人士,加油點好嗎?

還有人喜歡用英文,以為每個人都看得懂長篇大論的英文嗎?上班看英文看得很煩,上01還要看到滿篇英文看都不想看,中文打字很困難不會一個字一個字慢慢打嗎?

套一句當兵的話,講一堆理由誰聽的懂、誰看的懂。要讓最多人看得懂,就是中華民國政府的官方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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