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ray5438 wrote:
法官都判定了.不管...(恕刪)
我是建議再看清楚一點
法官判定的是"居住安寧"的部分,這個判決沒有說到這樣的電磁波是否有害的部分
我的論點沒有說電磁波完全無害不用控管
我的意思是
"在符合規範的電磁波環境範圍內,我們不用擔心電磁波對人體的危害"
而您的論點是
"連低劑量的電磁波都要小心,最好是週遭環境都不要有電磁波最好"
對吧?
前面世衛報告也承認某些人對電磁波會感到不適:
部分人士表示,如果他們暴露在基地臺或其他電磁波裝置的射頻電磁場強下,會產生不特定的徵狀。根據 WHO最近一份「電磁波超敏感症」"Electromagnetic Hypersensitivity" 概要說明書(Fact Sheet),沒有證據顯示電磁場會導致這些徵狀。無論如何,如果有人經歷這些徵狀,我們必須承認他們的不適。
不用說你朋友,我自己曾經把家中Wifi天線換成8dbi,就感到頭整個發熱,後來換回原來的天線就好了
但我沒有因此就視電磁波為魔鬼。
我相信人類科技的演進,必須伴隨某些可負擔的代價
沒有什麼要享受現代科技的便利,又要擁有工業革命前無污染純天然的生活環境的事
回到ETC門架,機器功率也才2瓦,車子又動輒以時速90公里以上的速度通過
真的對身體有害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