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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ETC監控系統能讓警檢使用。

alffu wrote:
為什麼要反ETC

以經濟學考量,節省大多的人力收費不是很好

以油耗考量,不用再每三十幾公里,大踩剎車大踩油門

唯一的問題,為什麼不直接【國營】

非搞個【遠通電收】,中間又不清不楚

再者短程的跟長程的,比原本貴,那節省的人力成本,竟沒回饋給用路人

應該要比原本便宜(除沒經過收費的路段)

一堆的搞不懂(恕刪)


經濟學考量?????沒排除到官商勾結....看看下面的統計再來說...

消基會比較實施人工收費及國道電子收費發現,全線人工收費時,聘雇約1,066名國道收費員,
高工局一年只須支出約4億多元。但改為ETC電子收費後,每年須拿出將近20億元給遠通電收,
造成國庫的負擔比原本實施人工收費時多5倍。
支持+1
在國道上講個人隱私.....攝影機又不是架在你家裡....
在銀行的攝影機也是侵犯個人隱私嗎...
去大賣場的攝影機也是侵犯個人隱私嗎??
其實,重點根本不在個人隱私
而是,是否會有官員用來做違法的事情吧??
其實我覺得樓主有點想太多了,未來都有自動駕駛系統了
跟全民公敵一樣強制安裝行車紀錄裝置內含GPS定位就ok啦

定時回傳給政府每個人的行車路線跟速度。。

老花農 wrote:
支持ETC監控系統能...(恕刪)


除了違反個資法外
警察也會喪失辦案能力
生命本是孤獨 人間自有溫暖

GOGOGO999 wrote:
光是撞人跑掉 "可能...(恕刪)



國民教育比法律更重要
每次都拿爛國家比
拿中國跟台灣比???
其實目前國內有個資法保護,只要針對重大刑事犯罪等,且有嚴格取得控管機制(攤在陽光下),為大眾利益為前提,我個人是支持的。
對於版主意見整個無言
1.公共場所(道路)廣設監視器個人沒意見,但不是警察或檢調機關可以無限上綱任意使用;應該侷限於偵查犯罪之用,並依個案正式行文調閱,應該不是很難吧
2.沒做壞事不怕監視,那麼你會同意政府隨時掛線監聽你的電話、電子郵件甚至通訊軟體通話內容嗎?因為這也是偵破刑案的利器之一
3.最想問的是遠通電收憑什麼把監視影像賣給刑事局(新聞證實後報價700萬),如果刑事局真的同意,這筆錢會進政府國庫還是遠通口袋?交通部還是高公局要不要出來說明一下(別告訴我目前不會同意提供,所以不會有這個問題)
放不下別人沒有慈悲 放不下自己沒有智慧...^_^|
blueline wrote:
2.沒做壞事不怕監視,那麼你會同意政府隨時掛線監聽你的電話、電子郵件甚至通訊軟體通話內容嗎?因為這也是偵破刑案的利器之一...(恕刪)

明明就只有說ETC監控系統.....和電話、電子郵件甚至通訊軟體通話內容有什麼關連?
不能單純僅以人工和電腦化做成本分析
沒有人工收費站
全年度數億車次的流量
所節省下來的油料和時間
我相信是遠遠超過人工收費的成本

再以市場經濟的角度討論
因為ETC所衍生的市場價值
包括遠通要付給各車廠&加油站貼E-Tag的服務費
以及各超商代收國道使用費用的服務費
也是被包含在那20億當中
所以確定會有更多企業&個人因而受惠

chun777 wrote:
經濟學考量?????沒排除到官商勾結....看看下面的統計再來說...

消基會比較實施人工收費及國道電子收費發現,全線人工收費時,聘雇約1,066名國道收費員,
高工局一年只須支出約4億多元。但改為ETC電子收費後,每年須拿出將近20億元給遠通電收,
造成國庫的負擔比原本實施人工收費時多5倍。
撕了!撕了!
直接用指甲摳一角,再用暴力撕扯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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