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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更新 大家都漏掉遠通電收對老百姓最大的恐怖威脅!!

Jackie kao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恕刪)


還好吧(指行車軌跡)又沒被通輯 行車軌跡對遠桶來說只不過是個數據 每天那麼多車 誰管你哪台要去哪

智慧手機 登入google 定位功能沒關掉 你發個簡訊 對方就知道你在哪了 連周圍環境哪一間房子都清清楚楚
我有買回數票,上面沒有使用期限,我選擇使用回數票的自由吧
好好保存住你的回數票,只要大家手中有回數票就可以合法開上國道,並且要求保留收費車道
Jackie kao wrote:
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恕刪)

ETC不太適合扯上公民權...
我個人是認為政府並沒有限制沒裝ETC計程收費不能走啊,何謂公民權被受侵犯?
板大你要表達的應該是個資吧?況且現在個資法罰那麼重,量他也沒這個膽拿出來開玩笑吧
但是要是沒有這些過站紀錄,我怎麼知道他們有沒有亂扣錢
而且有查詢交易紀錄的功能真的很方便啊!
當高公局賣出高速公路回數票時,即已完成對價關係的交易,即雙方同意目前的收費站為彼此交易模式,若高公局片面更改為計程收費,不知法理上是否站得住腳.........還請法律人士䆁疑
蠻有道理的,準備再來買兩大本放著

rioo wrote:
好好保存住你的回數票...(恕刪)
esniader wrote:

dnhri wrote:

esniader wrote:

現在國道新建及其他一切維護支出全部來自國道管理基金
已經不是用稅金來支出

一年大約要收到兩百多億的過路費, 里程計費也是依據這個來換算...(恕刪)

嗯~沒錯,那是"現在"...可是高速公路不是現在才蓋好的.

國道管理基金也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政府跟人民收的錢,就是稅!

多收錢=加稅

少收錢=減稅

還有,收那200多億的事,我以前就有講過,

多收的要退給誰?

少收的要跟誰拿?

管他是過路費或稅, 這筆費用收的才是最合理, 使用者付費

多收錢當然不可能退費 => 但明年收費匯率就可能降低
同理, 短收了明年匯率就可能升高

遠通讓人很不爽, 那由國家來做呢?
以前國營的中華電信就搞不定了, 官辦怎麼能搞得定

說真的,這位網友,我不知道為什麼你選擇只回訊息,而不是回文在討論串裡,

可能你覺得我會漏掉吧,所以我還是選擇討論串+訊息一起同步回覆.

首先是第一個

不管過路費還是稅,只要是政府跟人民要錢,這就是稅,

沒有理由的要錢,除了樂捐之外,就是搶劫

(不是小偷喔~因為小偷是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跟你拿錢;
現在的狀況是,你知情了,你要給,所以,不是樂捐,就是搶劫!!!)

我個人對於樂捐的定義是,請參考你小時候的國語課本,中美斷交的時候,小朋友甘願把撲滿拿出來,給國家買武器,或研發武器,這個是隨人歡喜甘願,這個才叫樂捐.

至於我個人對於搶劫的定義是,我明明不想,你還硬要來拿,不拿還不行,(很類似被強暴),這就是搶劫.

講完了第一個.

----------------

接下來是第二個,使用者付費.

國道有它特殊的身份在,就是僅限小型轎車以上的車輛使用,所以它跟通行的汽車收過路費,來當做"保養,維護"的基金.

很合理吧!

那請問,國道一開始在建造的時候,是跟所有的小型轎車以上的車主收錢的嗎?

所以,一開始就不太對了吧...

使用者已經付過費用了!!!(還是那句老話啊~建造國道的錢,總不可能是天上掉下來的吧!!??)

甚至就算是沒使用的人,也付費了!!!(哈囉~有看到重點了嗎?)

還是,你覺得...慷他人之慨,是沒關係的事情?

如果沒有想到更周全的辦法之前,寧可先維持現狀

(維持現狀跟"測試"新的辦法,這是兩件平行的事情哦!)

(也就是說,在現行辦法運作的同時,可以"測試"新的辦法,但若有問題,則需修正...
是要【做對的事】...而不是【把事做對】...)

(我覺得你會看不懂,再繼續補充說明好了,

做對的事:我的定義是,方向正確,方式錯誤,修正方式即可

把事做對:我個人的定義是,方向不對,方式也許正確,或許錯誤,但要硬把它轉回來...)

(這樣你應該會比較清楚吧 ←我猜)
-------------------

再來是第三個

多收錢當然不可能退費 => 但明年收費匯率就可能降低
同理, 短收了明年匯率就可能升高

那假如某甲,今年一直南北奔波,貢獻許多過路費,明年卻被公司調派,私人渡假,不幸往生...各種任何可能的原因,而導致明年不會走高速公路,可是明年的高速公路過路費又降30%,請問這筆錢要退給誰?

萬一真的是往生,要"燒"給某甲嗎?
公平去哪裡了?正義又去哪裡了?
這可不是店家促銷,今年原價,明年9折,後年隨便賣的事情耶!!!

(我剛剛想了一下,以里程計費,以國家的角度來看,確實是會增加收入,你不介意,或許是因為你賺很多錢,那麼,不知道你會不會介意,幫那些被多收錢的人,出些錢呢?)

(我個人是賺不多,所以我很重視我所賺來的每一分錢,但那並不表示我沒有愛心或非常的摳門,該花的錢還是得要花,同時我也充份的瞭解,人類因為有夢想而偉大,但是人類要吃飯才會長大!!!沒有錢是要怎樣吃飯啊?)


---

又,假如某甲今年根本沒有汽車,5年後才買汽車,可是在這5年當中,220億的國道養護基金因為很多人肚爛遠通電收,而拒走國道,導致5年後的過路費高的嚇死人(就假設過一站變成500元吧),那,請問是算某甲雖小,
因為他5年前沒買車,所以漲價是政府懲罰他???

你有沒有想過,萬一,(是說萬一哦,別對號入座),那個某甲是你那年輕又寶貝的兒子(或是我那青春又寶貝的女兒),你會有什麼想法?

一件事情從來就不只是單一角度能夠去衡量而已,

更何況這是全國人民的事(一是人民的稅,二是人民的權)

遠通搞的天怒人怨,說內心話,我真的認為是"笨"

換國家來做,會不會更好?我不知道,

但是我知道,不能沒有監管與制衡的力量!

(另外,針對你說的,中華電信來做ETC,我私底下認為,也許真的會比遠通更好,我是很認真的回答這個問題!)

對了,忘記附上圖片,免得到時候又背一些閒言閒語的人說,亂講話會爛舌頭...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shall not perish from the earth.

dnhri wrote:
那請問,國道一開始在建造的時候,是跟所有的小型轎車以上的車主收錢的嗎?

所以,一開始就不太對了吧...

使用者已經付過費用了!!!(還是那句老話啊~建造國道的錢,總不可能是天上掉下來的吧!!??)

甚至就算是沒使用的人,也付費了!!!(哈囉~有看到重點了嗎?)



我覺淂這樣不太正確

高速公路的建設並不只對開車的人有利
而是對整體國家經濟有利

因此
只要是使用了中華民國資源的人
都應當對國家建設納稅
因此國道的建設費用由所有人(而非只有用路人)負擔相當合理
happy = new year(2011);

89. wrote:
我覺淂這樣不太正確

高速公路的建設並不只對開車的人有利
而是對整體國家經濟有利

因此
只要是使用了中華民國資源的人
都應當對國家建設納稅
因此國道的建設費用由所有人(而非只有用路人)負擔相當合理...(恕刪)


你...沒有看完我全部的前後文耶...(包括前幾頁的)

我寫這句話是針對"使用者付費"這幾個字而回的

問題不在使用者付費..而在使用者到底要付幾次費!!!

公共財不是這樣子拿來用的!!!

還有,已里程計費就是要加稅,我不反對ETC,但是我反對由遠通這種公司來經營ETC...

我不會非常反對加稅,但是我反對莫名其妙的加稅(政府自己的鬍子刮乾淨了沒?)

(加稅是何等重要的事,不是兒戲,影響是很深遠的!!!)

還有,高速公路目前來看,確實是只對開車的人有利,

騎機車和騎腳踏車的人,目前看來並不是很能夠享受到它的快速與便利(除了在買南北貨的時候)

還有,照你的邏輯(因此國道的建設費用由所有人(而非只有用路人)負擔相當合理),高速公路的過路費,也應該要由全民來出錢才對,您說,是吧!?
dnhri wrote:
你...沒有看完我全部的前後文耶...(包括前幾頁的)

我寫這句話是針對"使用者付費"這幾個字而回的


我有看完你的文章
所以才如此回答



dnhri wrote:
還有,高速公路目前來看,確實是只對開車的人有利,

騎機車和騎腳踏車的人,目前看來並不是很能夠享受到它的快速與便利(除了在買南北貨的時候)


其實是可以的
高速公路的其一重要的目的就是解決地面到路的壅塞
因此對機車騎士或是自行車騎士都是有感覺的


dnhri wrote:
還有,照你的邏輯(因此國道的建設費用由所有人(而非只有用路人)負擔相當合理),高速公路的過路費,也應該要由全民來出錢才對,您說,是吧!?



非也

國道的建設費用建造完成前就已經用掉
因此在建造時並不知道「誰是用路人」(路都還沒蓋,怎麼知道誰會用)
因此用比較簡易的「全民買單」來解決


但是養護費用就可以分出是誰使用的(因為路蓋好了)
所以採用較精準的「使用者付費」(這些使用者(如卡車司機),自然會把過路費所造成的自身營運成本,轉嫁到全民,因此更精準)

這樣明白嗎?
happy = new year(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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