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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古知來,看看遠通ETC的那段風風雨雨(2014/01/09更新,及......)


ChihYuan63 wrote:
像停車場~~停車場公...(恕刪)


不知遠通抽幾趴啊?

皮老闆‧喜來登 wrote:
這篇不能掉,一定要推...(恕刪)


遠通電收的通行費率是以過去高工局所收的為基礎所換算出來的,那日後高公局是否也要比照,給遠通電收的手續費不能超過那一千名收費員的總薪資啊?

以每日一百萬輛次,每次三塊,一年下來就有固定進十一億收入,
穩賺不賠的生意,不是嘛?

2sc wrote:
我是贊成計程收費的,我也支持ETC的政策,但是ETC自始就不應該BOT...(恕刪)




BOT 才是整個問題的關鍵所在!
人人狂舞呼萬歲 拍掌如雷欲震天 絕憐此輩真無智 逆反潮流愈顯然

2sc wrote:
我是贊成計程收費的,我也支持ETC的政策,但是ETC自始就不應該BOT...(恕刪)




BOT 才是整個問題的關鍵所在!
人人狂舞呼萬歲 拍掌如雷欲震天 絕憐此輩真無智 逆反潮流愈顯然
感謝樓主的用心
回首來時路 官商勾結的黑箱作業 終究是用路人承擔

這也是台灣現今亂象
政府無能 財團胡搞 百姓無力.....

ETC立意良善 可惜整個招標 得標 建置過程 系統穩定性
在在證明供應商遠通 真是掉漆.....

2sc wrote:
在一段不堪聞問的過程...(恕刪)


事實上國民黨立委與民代都很歡迎遠通的,尤其是馬英九執政後,ETC在某些收費上就擴張為二個收費道,執政五年後撤下所有的收費站全改為ETC,甚至北部縣市收費站如泰安前年就有四個ETC收費道了。


也就是馬政府也相對的支持遠通,甚至連遠通未能達到裝機量得罰4億全不用罰了。

kcc456 wrote:
樓主遺漏「最關鍵的一...(恕刪)

也別忘了ETC一開始是要給當時國營的中華電信辦理的


電子收費BOT 8天拍案驚奇 記者陳怡如/台北報導
交通部官員透露,民國九十一年六月十四日立法院刪除中華電信採購電子收費前端系統預算,交通部八天後就宣布改採BOT推動,但事前高速公路局從未進行BOT規劃。

據指出,高公局對於電子收費政策逆轉完全在狀況外,但在交通部高層限期完成的壓力下,九十一年六月廿二日政策敲定,廿五日高公局就火速和中華電信解約,整個程序快得離譜。

前高公局長、現任交通部技監梁樾昨晚證實,九十一年七月底他接任高公局長,當時行政院已決定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由民間投資、興建,全案並由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他只能依指示執行。

三年多前主導刪除中華電信採購電子收費前端設備預算的前立委陳文茜質疑,當時在野黨刪除中華電信十六點六五億元預算,主要是因為ETC弊案傳聞不斷,牽涉太多政商運作和利益,因此才會用刪預算的方式讓全案重新來過。

陳文茜強調,在野黨刪除的是已被政治力介入的中華電信建置案,並不是電子收費這項政策,但交通部利用這個機會,順勢把這案子用BOT方式交到財團手中。

交通部官員透露,前交通部長林陵三要求電子收費改採BOT時,高公局尚未對BOT做過可行性研究,更別談具體規劃,整個政策完全是由上而下,高公局只是被擺到面的棋子。

據了解,為了盯進度,林陵三要前機要宋乃午直接負責此案,電子收費BOT案總顧問標才決標,連合約都還沒簽定,宋乃午就要求得標的亞新工程顧問公司提前作業,並言明要趕在二○○四年總統大選前決標。

交通官員表示,由於時間壓力太大,高公局根本沒有時間詳細擬定合約規範和招標策略,導致和遠通電收簽訂的建置營運合約漏洞百出,政府、民間權利義務不清,使得系統開張上路後,還又大費周章修約補破網。

【2006/03/02 聯合報】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3191125.shtml

yehsunnel wrote:
事實上國民黨立委與民...(恕刪)


ETC的問題,是遠通、政府、人民三方面,政府不管換誰就是主事者,加開車道和計程收費都是根據合約執行的,何必故意針對特定政黨?

在遠通還沒有坐大的時候,放水掩護、姑息養奸,沒有替百姓把關,訂下圖利遠通的合約的是哪些人,歷史新聞紀錄得清清楚楚,不必我再說,在那個時候立委和百姓都無可奈之何。尤其百姓還懵懵懂懂,立委利益牽扯,任由主事者和遠通亂搞。等到馬政府主政,其實約都訂了,政策執行到一半,高工局和交通部都是官,能順利達成目標讓計程收費上路,保住官位是第一要務,哪顧得了民眾權益。關鍵是老百姓貪圖近利,不願抵制遠通,才讓遠通得逞。

現在已經晚了,但老百姓還是要有所做為,才能爭取到應有的權益。悶不吭聲的結果,儲值、繳費要手續費,明細要手續費,遠通多收費用申討麻煩又沒補償,民眾漏繳費用卻要付高額罰款。更別說遠通會藉著ETC之便拿民眾的個資和隱私做什麼事。這時候還不出聲,還不爭取,不到一個月就大勢已去,任遠通宰割了。

2sc wrote:
現在已經晚了,但老百姓還是要有所做為,才能爭取到應有的權益。悶不吭聲的結果,儲值、繳費要手續費,明細要手續費,遠通多收費用申討麻煩又沒補償,民眾漏繳費用卻要付高額罰款。更別說遠通會藉著ETC之便拿民眾的個資和隱私做什麼事。這時候還不出聲,還不爭取,不到一個月就大勢已去,任遠通宰割了...(恕刪)


有時候也蠻無奈,自己的分析居然是正確的

BOT合約欠缺制衡手段就是會這樣
Ramsa wrote:
寫過了使用率過了65%之後,高公局就沒有具量化指標的制衡手段的人是我
就目前看得到的資料
以後遠通的服務有爭議或問題
有的只是高公局召開協調會,責請遠通改善外
就只剩下終止合約這條老路


目前違約罰款都只有針對使用率而已
因為這是合約上載明的
所以目前相關規費上,還不會有爭議,比較使用率還沒到

但是相關規費,如最低儲值金額,還是手續費等
這個是屬於廠商經營層面的範疇,高公局管不著,合約也沒明載
.....所以,之後怎樣,誰也不知道


----
天佑台灣啊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非常同意
只有這句我想補充一下
2sc wrote:
關鍵是老百姓貪圖近利,不願抵制遠通,才讓遠通得逞。

除了利誘之外,還加上威脅!
我曾經收到過高公局寄來的傳單
(當時氣到揉成一團丟回收筒了,後悔沒留下存證)
內容大意是「國道計程收費在即,若未安裝Etag,恐無法行駛國道」
正常來說應該收到都會去裝了
只是我脾氣硬,就是要等到無法上國道再說
但我相信,很多人都是在類似的情況下去裝的
而不僅僅是貪圖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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