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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破3百萬 利用率65%


林口胖胖 wrote:
你滿嘴的裝機率,卻搞...(恕刪)


有人連保釋跟假釋都分不清楚!要換掉遠通?拿出『一刀斃命』的證據來吧!
像林益世那樣直接收押禁見,不要拿01的嘴砲文章來說嘴,要砍遠通也把刀子磨利,
拿一把網路上的無影刀是砍不動遠通的,法庭上講的是證據,即使台灣民眾對徐旭東沒什麼好印象,
但得標的遠通公司,要換廠商還是得照程序來。

林口胖胖 wrote:
K大,不用跟他們鬼辯...(恕刪)


組織專業人士,每天買幾百張回數票,在收費站前後不停的穿梭使用回數票,
然後把使用率壓低,這樣也許可以讓收費站晚個1年被拆掉。
daimonson wrote:
對於跳針式的回答似乎...(恕刪)


合約中針對"爭議"的處理方式很簡單, 就是"協調"
說白一點也就是說"出了問題,用喬的" !!
在合約的訂立上,這擺明就是合約的後門大開!!(之前被判刑確定的貪官所簽的賣身契)

未達使用率,不叫違約,叫"履約缺失" <--- 這種文字遊戲,真是考驗一般人的普通常識...


我吃飯沒付錢,不叫"吃霸王餐", 應該叫"未付足全額用餐" ..
手機未到期退租被罰錢, 可以說是" 合約履行上的缺失而不用罰" 是醬子解釋的嗎???

這種練笑話回答,就不想回應了...
這種練笑話回答,就不想回應了...
這種練笑話回答,就不想回應了...

ETC護衛者加油!!



jazzycat525 wrote:
合約中針對"爭議"的...(恕刪)


請問您,車禍後和解有問題 找誰
調解委員會

今天收到罰單不服
提出申訴 再不行 打行政訴訟

這些都是叫做開後門嗎??

就像您之前被管妹刪文,你如果不服,你能夠怎樣?? 提出異議
(只是您是再重發一篇啦....)


履約跟違約本來就是法律用詞,定義不同
GOOGLE一下就有的東西,自己不願意看、不願意找、不願意查
被時代的洪流給吞沒,提不出證據就說對方護航
瞎子摸象、言耳盜鈴、鴕鳥式的逃避,這樣無組織與彙整,難怪反ETC從未成功

高公局自己也說了,利用率從不算再違約的檢核項目裡面
那是放在參考計程收費時程的項目中
所以利用率未達,並不構成違約要件,但仍可算缺失,係屬履約
況且,履約並不是只付一部分錢,就像您所舉的電信解約,若在合約中寫明提早解約應受罰款,那就違約
當然,如果被罰,我相信電信業都有窗口給您申訴(協調、走後門)

搞清楚違約要件好嗎?資料都不找,這根喊世界末日有啥不同??
要反ETC就要快一點,今天新聞也說快突破70%了,還記得這篇標題嗎? 65%
回數票趕快趁連假、年假用一用吧!!!!

PS 偷偷跟您說,很多資料在高公局、遠通、碩博士論文、GOOGLE(含新聞、論壇等)都有
不要整天只是火大,提點證據,好嗎??
jazzycat525 wrote:
合約中針對"爭議"的...(恕刪)


要你問別人,別人都回應;別人問你,你就逃避不回應,轉移話題。

你以為自己是立委在質詢嗎?搞清楚自己的身份,沒人有義務回應你,他人有回應,在網路論壇上,禮貌上也要接受回應者的問題

01上反遠通電收的人士,看到你這種跳針似的嘴砲文,不做功課、不找資料亂發言,現在有誰願意幫你講話。連龍套都不跑,怎麼安靜到無聲,這些人去哪了,要不要提供官方資料幫忙J大一下。

01反ETC的人士最敢拿出來說嘴的“裝機率”,連最基本的車輛統計資料都不會找。還要使用ETC的人幫忙找,讓全01的人看笑話。不知道是誰,滿嘴裝機率,不做功課,把01嘴砲當聖旨的人才是練笑話,大哥你也別硬拗了,越拗越難看說。

合約報告在2004年就po在網路上,自己一個字都沒看,po出來給你看,你也不看,裡頭清楚說明你們的問題。包括ETC計算基礎、合約爭議、建置方式、達成目標

現在65%了,你們趕緊動員拿回數票過站,不是買了100張po開箱文自爽而已,對降低利用率毫無幫助

親屬在郵局服務,5本回數票賣了三個月賣不完,這就是你們的嘴砲功力嗎?

高公局業務組組長彭煥儒指出,一旦ETC利用率達到七成五以上,回數票就不舖貨了,賣完為止。你們這種只說不做的嘴砲,只會讓75%更快達陣

要嘴砲要筆戰請便,但深度要夠,ok?!不然趕緊持回數票過站,反ETC者加油,你們快潰不成軍了
最近二次假日去休息站要去ETC窗口辦點事,結果都大排長龍,跟去年空盪盪情況差很大,不要說利用率了,連裝etag率都在飆吧,我是支持ETC的,畢竟這是落實按里程收費的最好方法,但我不支持遠東及高工局借此機制,漁肉鄉民,像什麼儲值要手續費啦、怎麼算都比現在貴的三方案啦…,個人也不支持有免費里程數,高速公路不是拿來給短程使用的。
反遠通人士滿嘴的裝機率,小弟提供全國車輛統計數字都PO在01,包含金門、馬祖、澎湖、花蓮、台東

遠通電收統計,目前ETC用戶已達到310萬人,其中eTag用戶有230萬人,明年1月2日將發行「eTag卡」,用戶持卡至遠通電收門市、全家便利商店等指定合作儲值據點,可臨櫃儲值免手續費與快速餘額查詢。

93年在庫50萬輛中古車,94年中古車買賣大約是85萬輛,請自行搜尋扣掉客運、公車、垃圾車、郵務車、快遞車、工程車、特種車、軍車、農用車、修車廠代步車、不敢上高速公路的車....等

依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賴坤獅推估,民國九十三年在小型中古車店銷售的車輛數達到五十萬輛,以平均新臺幣三十萬元的價格計算,產值就高達新臺幣一千五百億元,則依交通部統計處公佈之民國九十四年中古車過戶交易數量之八十五萬六千三百三十八輛計算,該年度中古車市場產值則達新臺幣二千五百億元。中古車買賣資料來源

誰能告訴我,實際的裝機率是多少??

要不要幫忙一下J大,他資料都不會找,當然也不會算。請好心的反ETC人士,幫幫J大一下好嗎?

別棟樓有人提出質疑了,明年下半年計程收費不上路,高公局就是違約

原文

今天有新聞提到,遠通硬體建設延宕,遠通又違約

現在ETC利用率達到65%,etag又免費提供,還加送儲值金,已經達到計程收費的門檻。遠通可以推說,硬體施作延宕是因為"""NCC技術性阻擋頻率、高公局費率未定、高公局配合地方民代要求停工、高公局不配合加開ETC車道、五楊高死亡交叉、不封閉路段讓遠通施工、主管機關不積極與民眾協調等因素""。

在BOT的案件上,主管單位高公局沒有全力配合民間投資廠商遠通電收。因為上述這些因素,遠通電收確實比高公局佔上風。

至於高公局費率搞不定、立法委員與地方民眾的抗爭,那是高公局的事情,遠通沒有義務跟權力處理這些事務。遠通只負責硬體建置、etag推廣業務。

在BOT案件上,政府本來就要幫民間投資業者排除投資障礙。拿台東美麗灣事件來講好了,BOT廠商依約蓋好飯店並要進行營運,卻因為環保人士的抗爭,拿不到使用執照無法營運,這時民間投資業者就可以進行行政訴訟,要求地方政府排除投資障礙、或是行政賠償。

到明年七月計程收費還不上路,就是高公局違約,變成遠通可以向高公局求償一天50萬,高公局有意見,同理高公局也可以訴請""召開協調委員會""要求裁處。

高公局可以向遠通寄出罰單、遠通同樣也可以向高公局求償,雙方都有權利要求召開""協調委員會"",對裁處不滿,甲乙兩方皆可進行行政訴訟。

連假釋、交保都搞不清楚的人,不要再出來發言鬧笑話了

leazy wrote:
你說摩托車要怎麼裝拉...(恕刪)



看看國外的
http://voiceofant.blogspot.tw/2012/05/etag.html

遠通應該講清楚各項手續費,已經儲值給他賺利息,及現金流通週轉使用,更甚者擁有所有人資料,供其相關企業使用,這價值已太多,再收手續費,有點超過。


eric62 wrote:
前陣失業時,自己拿勞...(恕刪)


請到郵局,免手續費。
jazzycat525 wrote:
合約中針對"爭議"的...(恕刪)


J大,遠通電收在12/27日發新聞稿表示,裝機率超過監理單位登記車牌數的50%,請問你算出來了嗎?交通部都有數據資料,你要不要出面反駁,以正社會視聽

遠通電收表示,eTag於今年5月推出後,國道ETC呈現全新面貌,相關績效數據皆有突破性成長,上線初期單日最高申裝量可達兩萬七千人,現仍可維持每日萬人完成申辦,截至今日ETC有效用戶數超過三百萬,近監理登記車輛半數;另一關鍵評估指標:ETC利用率,則從eTag上路前50%一路攀升至70%,半年內提升20%,此成長幅度更為國際ETC實例上前所未見,備受國際肯定


遠通電收發佈三個數據顯示,ETC申裝數超過300萬,超過監理單位的登記車輛半數;ETC利用率達70% ;每日萬人完成etag申辦。

不管算ETC利用率、ETC裝機率,使用ETC的車輛數已經超過中華民國政府登記車輛的一半,換言之,不管哪個數據,你們都是少數的一方

J大及反遠通人士你們要不要趕緊查資料,反駁遠通發佈的新聞搞,你們沒有提出任何數據下支持你們的訴求,只會加速反ETC的潰敗。至於樓上發的自爽嘴砲文,發一百篇、一萬篇有任何意義嗎?

樓上那位仁兄我親屬認職的郵局三個月賣不到五本,要不要幫忙多買幾本放著做個業績,反正以後可以退錢,你可以私訊給我,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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