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knakn wrote:請各位現在把眼光放在 我建議看的那一文章上 好神奇的是 保護遠通的 只出現幾次 就不出現了 我覺的還是以前的OBU好用..馬上就可以查餘額我倒是想看看 反對人仕口中的 RF-ID 會有多少問題..好像還是頻道 電磁波 帳戶連接..每種系統好像都有它的好壞
ETC上路至今7年多引發爭議不斷!消基會20日針對高速公路電子收費eTag,提出3大質疑,包括eTag預儲金給財團生利息,業者又把收費頻率出借第三方,並會對4G頻率產生干擾,業者獨占利益。消基會指出,首先是關於收費採預先收費儲值方式,第一次申辦要儲新台幣400元,截至2013年2月底ETC裝機數有352萬5429輛,縱使每輛平均1年只儲400元,乘上目前1年銀行定存利率1.38%計算,也有將近2000萬元利息,高公局應說明用途為何?其次,消基會說,遠通電收4月26日在網站公告「第三人讀取使用eTag序號管理辦法」,目前也出現異業合作、開放停車繳費使用,未來異業合作項目會更多。消基會強調,根據「專用電信設置使用及連接公共通信系統管理辦法」第47條,「專用電信不得連接公共通信系統或供設置目的以外之用」,質疑遠通電收此舉明顯違法。消基會第三點質疑是4G頻率被干擾。消基會說,2012年3月7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議eTag無線電射頻系統使用執照時,就認為eTag系統與未來的4G行動通訊頻段太接近,恐怕會產生干擾。消基會說,交通部卻公告修正「中華民國無線電頻分配表」,為了eTag系統需求,將增設頻段供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使用。消基會提及,eTag無線電射頻系統使用執照,是由高公局申請,而非遠通電收;屆時若發生4G干擾問題,NCC的處分效力僅及於高公局,無法拘束遠通電收;且頻率使用收費問題,也會因為由高公局取得,而不是遠通公司取得,讓國庫短收1億1955萬餘元。高公局是人民的高公局還是財團的高公局?嚴以律『民』,寬以待『財團』!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688eTag微波頻率黑箱作業、預儲金利息沒交待,政府未替民眾把關!www.consumers.org.tw/unit412.aspx?id=1695
MinFanLu wrote:還好吧本來就是鼓勵大家裝才有折扣啊之後普及之後當然回到原價畢竟原價就是40...(恕刪) 那之前說可以節省多少人事成本如何云云的,省到哪裡去了?省到不投資台灣愛做公益大老闆口袋裡?
看來這四億元罰單又是記在牆上了~--ETC使用率未達七成 恐吃上逾四億罰單NOWnews – 2013年6月28日 上午10:56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依照遠通電收與高公局簽訂合約,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至本月底須達七成的年使用率,昨天遠通已完成全台319座收費門架,但未依約在九月底前完工,年使用率僅六成八,高公局擬在下月合併開罰逾四億元罰單。ETC使用率一直未達合約規定,高公局強調,遠通應在2012年九月完成所有門架,因前年已有違規紀錄,提出改善方案緩罰,展延工期至2013年一月二十一日,遠通共延誤了157天,換算下來得繳罰金7850萬,若時間回溯到2011年至今年六月底,遠通供延誤807天,合約罰金將達四億多元。遠通電收對此也回應,已花12億元提出改善方案,且門架工程並未拖延國道計程上路時間,並未影響營運,沒有違約問題,再被罰不公平,將提起合約爭議。至於國道計程收費費率下月將定案,最快九月可上路,目前以免費里程數20公里最有可能,200公里內每公里1.3元、逾200公里每公里1元。
消基會:eTag外 還有2種繳費選擇!作者: 林宜箴 |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2013年6月28日 下午1:12高速公路「計程收費」預計9月上路,但您知道其實如果不裝eTag,也還有其他的收費方式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28號)召開記者會,表示「計程收費」方式,其實除了eTag,還包括其他兩種,但高公局及遠通電收只大力宣導eTag,不僅讓用路人誤解,甚至還有強迫綁架OBU使用者之嫌。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高分貝抨擊,高公局及遠通電收大力宣導、鼓勵民眾安裝eTag,好像不裝就無法開上高速公路一般,但事實上,除了安裝eTag外,其實民眾還可以使用「預付登記、影像收費(VTP)」及「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兩種方式。但高公局與遠通電收不僅缺乏宣導,這兩種收費方式的成本由誰負擔?「預付登記、影像收費」若影像不清、「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若繳費通知未收到,消費者的權益該如何自保?這些細節,全民都不清楚!消基會表示,目前還有43萬台舊款OBU使用者,尚未退OBU價金,而這些用戶若不在9月前先轉為eTag用戶,當初購機的680元到1190元將完全不能退還,也就是OBU不能直接退現金,只能轉為eTag儲值金。消基會認為,OBU退費和是否轉用eTag是兩件不同的事情,高公局及遠通電收不應為了讓eTag使用率增加,而以「轉用eTag儲值金」的方式,來綁架OBU使用者,而且還讓消費者誤以為只有eTag一種繳費方式。回應消基會6月28日計程建置落後、替代收費方式被神隱、何時實施計程等議題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4587
~~~~ 撕掉eTag了, 改用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請告訴大家, 不要再被【馬桶交通部聯合遠通】騙去辦 eTag ok蹦了, 有辦的,用完後撕掉,將來換新車 也不要再貼醜醜的ok蹦了未申裝eTag,也ok,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VTP):計程收費實施後,如果用路人不願申裝eTag,則提供以預先超商登記儲值方式並 預先儲通行費方式,仍可維持預付方式, 達到用路人繳費便利性效果。 VTP 也應該要比照打折跟優待。 VTP在711要儲值50,100,1000 隨自己的意思, 而不是強迫一定要2000 4000 給遠通賺利息,或故意刁難要在遠通門市繳費。 未來 也不要因為有了eTag 就在別的地方或停車場 就莫名其妙的被遠通收錢, 這才是遠通的陰謀。有一段字是很明顯又不要臉的 圖利遠通【申裝免費eTag對用路而言為最方便繳費方式,但有較少使用高速公路之部分用路人不願申裝eTag】 錯錯錯, 是大部分的人都不願意裝eTag好嗎, 而且也不用交通部這樣費盡心思的替遠通 強迫圖利推銷就算沒貼ok蹦 也沒VTP預繳,也可以事後繳費:但是現在的3天內繳費 根本仍然是圖利廠商 因為遠通要2天後才有資料, 等於只有一天的繳費期限, 全世界沒有一個民主國家 限制繳費期限是一天的, 難怪馬桶會變笨蛋, 根本就是默認圖利。 至少要跟停車收費一樣 30天的緩衝期。但是 【馬桶交通部跟遠通】 都故意不告訴你, 然後故意弄得很難辦理,很難繳費,沒打折,說不划算來騙人 辦eTag 圖利遠通。 立委也該要求 VTP享有同樣的優惠, 不要再圖利遠通了遠通+交通部+馬桶 就是在電視上 新聞上 高速公路看板上 跟休息站 強力大廣告 圖利遠通 叫每個人去裝eTag, 但是就是沒有告訴人, 其實根本不必裝eTag,還是可以很方便的使用跟繳費, 目的就是很明顯的圖利, 我已經決定要撕掉ok蹦了,用完後不儲值, 直接使用VTP,使用VTP的人越多, 遠通就越不能搞怪,所有的打折減價 VTP 跟 eTag 必須一樣, 不然就是圖利。請告訴大家, 不要再被【馬桶交通部聯合遠通】騙去辦 eTag ok蹦了, 使用VTP就好。有人該進去陪阿扁吃飯~~~~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VT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