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其打死不裝etag的用路人,請平心氣和的看以下這段,不要被01上反遠通的氣氛影響,這些人不會告訴你們""如何繳費"",相信大家都有共識,行駛完高速公路就要繳費的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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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裝的高速公路用路人,請在行駛完高速公路兩天之後自行去便利超商繳費
第一次收到""平信帳單"",請趕緊繳費,超過繳費期限就會收到這張,第二次""雙掛號帳單""

每半個月15天為計費周期,會一一列在右邊,再加收50元的作業處理費,如再不繳,高速公路警察局就會""按日開罰,一天3000元且須補繳過路費"",期限大約為一個月
本人不嘴砲,只告訴大家不裝etag,如何繳費

大家冷靜下來,先看自己的居住地址,車籍資料是否收到
不要人在台北,車籍在高雄,到時帳單沒收到,豈不虧很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