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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更新 大家都漏掉遠通電收對老百姓最大的恐怖威脅!!


Jackie kao wrote:
大法官釋憲第535號
臨檢實施之手段:檢查、路檢、取締或盤查等不問其名稱為何,均屬對人或物之查驗、干預,影響人民行動自由、財產權及隱私權等甚鉅,應恪遵法治國家警察執勤之原則。


越扯越遠,沒錯是這號解釋催生了警察職權行使法
但是這跟我們用路到底有什麼關係

你今天就是完全把自由跟隱私給搞混了
國家並沒有不讓你去哪裡
也沒人攔你停下來
你下了高速公路去哪裡也沒人知道
已經有很多網友提醒你我們現在生活的環境與社會秩序下
如果要照你這樣廣大解釋,你早就被監控得很慘了
你還去扯臨檢
真要講臨檢,就不能不提到「忍受的義務」
你真有心聊憲法,去上幾堂課瞭解一下好嗎?
照你這邏輯
你也可以說報稅是你的財產被監控、病歷是你的身體情況被監控

你真要扯#535
以前那種要停下來開窗伸手繳票的人工收費模式反而比較契合你想套入的情境

ilovethisworld wrote:
沒辦法阿 就選了一個...(恕刪)


萬一你喜歡的那個更糟勒?

RismyLin wrote:
你今天就是完全把自由跟隱私給搞混了
國家並沒有不讓你去哪裡
也沒人攔你停下來
你下了高速公路去哪裡也沒人知道
已經有很多網友提醒你我們現在生活的環境與社會秩序下
如果要照你這樣廣大解釋,你早就被監控得很慘了
你還去扯臨檢
真要講臨檢,就不能不提到「忍受的義務」
你真有心聊憲法,去上幾堂課瞭解一下好嗎?
照你這邏輯
你也可以說報稅是你的財產被監控、病歷是你的身體情況被監控



沒錯
知道你的位置阻止你去哪完全是兩回事


你也可以說
法律賦予你更改姓名的自由
但政府不也"監控"你叫什麼名字
這樣政府有違法嗎?

happy = new year(2011);
我認為上高速公路就是要讓你的身分透明,少點邪門歪道不上高速公路對大家是好事。

讓駕駛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skycc wrote:
你可以選手機 中華電...(恕刪)


不是有平面道路嗎?

TC

esniader wrote:
現在國道新建及其他一切維護支出全部來自國道管理基金
已經不是用稅金來支出

一年大約要收到兩百多億的過路費, 里程計費也是依據這個來換算...(恕刪)


嗯~沒錯,那是"現在"...可是高速公路不是現在才蓋好的.

國道管理基金也不是從天上掉下來的.

政府跟人民收的錢,就是稅!

多收錢=加稅

少收錢=減稅

還有,收那200多億的事,我以前就有講過,

多收的要退給誰?

少收的要跟誰拿?

前因後果想一遍,就是政府要跟人民多要錢,卻不檢討政府自己是怎樣花錢的!!!

(政府)刮別人(人民)的鬍子之前,不是應該先把(政府)自己的鬍子刮乾淨嗎???

政府加收人民的稅之前,不是應該先把政府自己的亂花的錢檢討清楚嗎???


RismyLin wrote:
以前那種要停下來開窗伸手繳票的人工收費模式反而比較契合你想套入的情境


這實在太中肯了!害我不得不浮上水面!!!

我在想也許作者覺得扣款紀錄的在網站上可以查閱是個風險

也許被家人查到不該在高速公路上的時間
小飯包 wrote:
我在想也許作者覺得扣款紀錄的在網站上可以查閱是個風險
也許被家人查到不該在高速公路上的時間


主要是查帳吧!..

另外去外縣市的汽車旅館偷情,難度也增加..和小三幽會也困難

對於有做虧心事的人, 這個帳很希望不要被查..

像手機可以二支..

但是車要二部就有一點難..


目前最好的解決,可能是免費里程可以增加..
不然..里程計費之後, 台灣的離婚率應該會增加...
這麼害怕嗎?

那東西收一收去挖山洞當原始人算了!

8859K wrote:
不是有平面道路嗎?




請問 國道高速公路 難到不是國家用 全體納稅人的錢去興建嗎!?

試問一個 中華民國國民 使用 中華民國法定貨幣 新台幣 去支付 國道付費公速公路

有何不對呢!? 為什麼限制只能用電子收費呢!?

難不成 不認我手上的 新台幣!!


記住一點 國道高速公路 不是 遠通興建的 差別就在這邊 看不懂嗎!?


平面道路 誰都可以用阿!! 也是國家建的

國道高速公路 誰都可以用阿!! 也是國家建的!! 使用者付費 ok阿!!

但是請別限制 用一種方式付款!!

等到那一天~ 遠通 自個建一條路 他高興只有ETC 收費 是他家的事

這時 你就可以選擇 不去用遠通建的路



國道高速公路 是國家建是公共財 不是遠通私有財

這麼簡單道理 居然不懂

還說什麼 為啥不用平面道路!?

我有 "權力" 選擇使用國家高速公路 ~~~~~~~~~~~~~~ 這是我行的自由!!

我有 "選擇" 我支附使用國家高速公路費用方式~~~~~~~ 這是我的自由意至!!

我有 "權力" 選擇不裝電子收費~~~~~~~~~~~~~~~~~~~ 這是我的自由!!


一堆ETC使用的人以為 方便 進步 省錢 省油

可笑的是 交出一堆個人資料 交出一些個人自由





去國外走走吧 看看國外ETC是怎麼做!!

有電子收費 一定有人工收費 不然美東更利害 收費亭沒有人 就是一個箱子 收錢 自個 "丟錢進去"

電子收費 沒有裝誤闖 只要多繳一些"人工費用" 不是像台灣用 "罰錢"

遠通 他只是一個民間代收費用的東西
他算什麼東西 他有什麼 "公權力"

他有什麼權力 他有什麼法令上給與他的權力

去 "處罰" 一個人呢!? 想想看吧 他算什麼呢!? 他是法院 他是執法機關 他是公家單位!?

他只不過 是個代收錢的東西 他有權力罰你嗎!?

他只能說 他要處理這費 要多收一筆 人工處理費用 這才是他唯一站得住腳地方


像美國德州啦 租車就說過 他車上沒有ETC 但是你誤闖ETC 只會多繳一點費用

我忘了多少

但是絕不會像台灣 通行費 40元 沒裝ETC 誤闖 要罰 600~1200元


BTW~我沒闖過ETC 我不知道是 遠通罰 or 高工局罰!?

所以 重點是 應該只要付點人工費用 不是用 罰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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