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7

大家不要再去裝etag了

我真的很驚訝.....
台灣人真的很不團結!!
且有很多人被賣了還幫人數錢>"<

為甚麼有人覺得先裝etag就是先賺到錢!?
過一次站省4元,這還不是你自己的稅捐......
優惠是高工局付的! 遠通沒少收半毛錢耶.....


還有! 台灣最悲慘的一點就是很多人都認為抗議沒用! 罵沒用!!
其實不是沒用! 而是不夠多人參予!!

我不是反對etag這種工具! 這是個利益良善的工具,幹嘛反!

我反的是遠通這家廠商! 他真的太可惡....

如果台灣的etag是像國外一樣,是由政府監管經營! 或者開放多家廠商競爭,不圖利單一廠商!
我就算極上國道也會馬上去裝的!

可惜台灣的偏偏是這樣亂搞.....

哀莫大於心死
十幾年前交通部已經委託電信總局做出一代的電子收費系統,
而且已經實際裝在北二高龍潭交流道進行實地測試,
之後嘛,政權轉移,政策也急轉彎,
最後由遠通得標,開始進行系統研發...。
請不要混淆視聽了。

簡單的說就算你不貼etag,也不申請預付影像收費

當你通行高速公路後,高公局會寄帳單給你,而且用路人無額外負擔。

============================================================================
下面是高公局的說明,第二條第三項:

未申裝eTag車輛有多元欠費查詢及繳費管道

未申裝eTag之民眾其繳費管道及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之方式說明如下:
(一) 自動繳費期內:利可用超商使用多媒體系統、遠通直營門市、網路、客服電話等方式繳費。
(二) 逾自動補繳期後:會先以「平信」歸戶(每日欠費交易歸戶為1筆,每15-16筆歸戶為一張帳單)寄出帳單,通知民眾繳納通行費;用路人無額外負擔。
(三) 平信寄發逾補繳期仍未繳費者,再以「雙掛號」寄發第二次通知,須加收作業處理費(內含雙掛號郵資)。



計程後未強制申裝eTag,已規劃多種繳費方式
二、 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VTP):計程收費實施後,申裝免費eTag對用路而言為最方便繳費方式,但入較少使用高速公路之部分用路人不願申裝eTag,則提供以預先登記方式並預儲通行費方式,仍可維持預付式,達到用路人繳費便利性效果。

三、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採過站後繳費:對部分用路人,若不願申辦eTag且未選擇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方式,其仍比照上述ETC及VTP相同之通行費繳交方式,即未申裝且未預付登記用路人,於通行高速公路後,一樣有自動繳費期,逾自動繳費期則通知補繳。


angus_chocolate wrote:
真的對台灣人這種貪小.
不管你貼不貼,都要預先儲值,要用車牌去申請帳號,如果沒有申請,你會被多收50的車牌辨識手續費.(恕刪)
少走高速公路的我!

不爽貼ok蹦的我~

選擇不裝!

反正車牌辨識後我再去便利商店繳費就好~

反正會常去便利商店~按一按又花不了多少時間

優惠對於我這種少走的人沒影響~

少喝一罐飲料就有了!

有抽菸的手抽半根就有了~~

不需要計較那一點點小錢!

花手機花車錢花行頭都遠遠超過這些錢了!!

分享之!!(想裝的就會裝~不想裝的還是不會裝!)
nkfcc wrote:
其實我一直認為遠通當初使用比較複雜的E通機,目標其實是卡片支付。

最後在使用率太低,以及悠遊卡幾乎統一天下的情形之下,遠通再堅持成本高的E通機已經沒有意義了。所以最終才會又改回成本較低的e-tag。


你說對了! 當初就是看中想要當電子貨幣使用...所以才搞到天怒人怨
無奈政通人不合,法規有規定必須要銀行才能發行,跟統一的i-cash一樣卡著不能動
還是悠遊卡公司聰明,請來連勝文當董事長, 馬上就修法通過了,立刻吃下了9成以上的市場

看起來遠通好像是順應民意,把e機通換成etc 其實他心裡明白大勢已去,反正過路費這塊餅也夠吃了!



黑皮布萊恩 wrote:
我現在在美國休士頓出差,他們的收費高速公路進出口閘道還有那種Etag only, 也就是沒找零車道,萬一走錯閘道,就等著收罰單(不知沒有補繳的機會,因為沒裝Etag),搞得我沒Etag都不知道要怎樣上路。


幾年前去SD出差, 從LA到SD, 跟著導行軟體從I405轉73,誤走了ETC. (大誤, I405接I5都不用錢)
約三個月之後, 收到帳單30元美票. Hertz 信上說不交, 以後不讓再租車, 就乖乖的打電話用信用卡交了.
我比較喜歡給現金過多少站給多少錢 這才是我要的現金是給政府這樣才對
我每個月固定跑幾趟高速公路.
不過堅持不裝. 不願意養財團. 不願看老徐的嘴臉.

不過, 話說回來. 清明節連假第一天的南下, 樹林收費站的ETC發生了啥事呀?
大排長龍塞成一團(雖然那裏還蠻常塞的), 警廣說甚麼ETC啥啥的原因. 造成XXXX.....
沒聽清楚. 有誰知道嗎?
遠通靠賄賂得標 所以不爽裝

itrs wrote:
你說對了! 當初就是...(恕刪)
  • 57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7)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