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版大應該是使用者付費,而且高速公路不是鼓力長程嗎?短程常上下高速公路不但影響速度也較危險。應該降低長程費率才對,現在反其道而行,這些立委真要好好想想,不要再民粹了,老百姓不就免費最好,等到變希猎就知道了。每天桃園到台北40元,新費率聽說桃園到台北一次不到20元,說實在我並沒有較高興,就照1公里1公里累計就好了。希望這些意見立委能聽到。
yanian wrote:至於怕多每天花幾十塊的用路人,我建議去坐公車或大眾運輸才能最省錢。(恕刪) 果然是天龍國的人...在台北我同意...但南部鄉下地方...有啥鬼公車或大眾運輸?????????????
大台北地區( 均 應 收 費 )因為:( 公車系統 捷運系統 )已提供( 充分的便利性 )除此之外( 其他區域 )歸責政府( 交通建設不便 )應給予( 一定哩程 合理免費 )最後: 堅決反對( 遠 通 )經營應由( 政府建置 )( 政府管理 )( 政府全權收費 )( 專款用於國道建設 與 維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