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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AG讚,站站36元

yhcheng wrote:
那是基隆,我不住基隆。


現在全台平均使用率六成..
36元, 但是可以上網查餘額和便利店儲值..還有APP
這就怪了..

32元, 連查都不可以查....反而好..
才試用一個月,使用率就破六成

果然
36元沒有32元強, 弄了半天使用率才破六成..
碼書 wrote:
現在全台平均使用率六...(恕刪)



大大
我的 點就是:
有些人為了36元去裝,那是他家的 事。
有些人不想為了36 員去裝,不干別人的事



我不想為了36元去裝,
理由也講過,再重複一次
1.不分計程前後,每車第壹枚免費。第二枚自費。
2. 不分計程前後. 都0元儲值手續費(不管月結或預儲,現金或信用卡,直營點或 7-11)
3. 不分計程前後,正確安裝,餘額足, 都算扣款成功


你跟我壹直提60%,要幹嘛?
你就是寫80%,我還是繼續觀察遠通。
60%,36元這跟我無關,好嗎?

yhcheng wrote:
你跟我壹直提60%,要幹嘛?


沒有..是真的呀! 使用率都到60%了
連ETC申辨處的人潮都暴多..
36元就這樣子 , 你想想32元的情況就更恐怖, 難怪試辨的人數每週倍增..

yhcheng wrote:
理由也講過,再重複一次..


理由在多也沒用
就算這些功能都沒有,路費便宜就可以了

所以了只要持續36元, 這個ETC使用率會狂升

乾脆
叫遠通把這些服務全部取消, 直接折現給我們就好..

碼書 wrote:
這個也神奇
e-tag 試辨時間, 什麼 "超商申辦、充值以及手續費、APP餘額查詢" 都沒有..
口碑卻超好. 讚賞 e-tag 好用.
但是一堆人根本連去那儲值都不知道..這樣也好用?


我同事去基隆愛買的時候,就一次放2000元。

基隆試辦開始,網路、超商就可以儲值查餘額,只是APP不行

不過那時超商要收5元手續費,一趟少8元,他付5元不在乎,去愛買儲值就不用。倒是現在恢復成36元,5元就要唉唉叫。

以上是個人經驗,不適用全部的人
林口胖胖 wrote:
基隆試辦開始,網路、超商就可以儲值查餘額,只是APP不行


我記得一開始不是不行

連網路都亂七八糟, 誰知道那可以儲值..

32元

管它是什麼東西,先裝了在說..

基隆試辦的時候
應該也沒有規定貼的位置吧
說真的
貼的位置也是我不想辦E-tag的原因之一~~~~

rossifanny wrote:
基隆試辦的時候
應該也沒有規定貼的位置吧


那時規定貼在前檔玻璃的照後鏡附近,後來感應有問題,一堆試辦的車主被遠通叫回去重貼
林口胖胖 wrote:
高公局業務組長彭煥儒強調,由於回數票是有價證券,回收沒有期限


感謝提醒!!

ETC利用率到達75%,回數票停止販售
回數票是有價證券
回收沒有期限
另外,沒貼ETAG,還是可以使用高速公路的!!



strikeagle wrote:
另外,沒貼ETAG,還是可以使用高速公路的!!


沒錯,一樣可以走

但是,通行費沒有折扣。走完記得自行付款,不主動繳納,每半個月為計費周期,帳單手續費加50元

etag儲值,沒有主動繳納問題,只要餘額扣,享受通行費九折優惠。沒有帳單作業費
~~~~~~~~~~~~~~~~~~~~~~~~~~~~~~~~~~~~~~~~~~~~~~~~~~~~~~~~~~~~~~~~~~~~~~~~~~~
計算給你看

半月收取一次過路費,不打折,另外加收50元作業處理費(寄發帳單前繳交,50元不收)

假設,一個駕駛不分平假日每天行駛建國北路(23)~林口(41),一天免費里程10公里,超過一公里一元

etag使用者(帳戶餘額夠),41-23=18KM,來回*2=36公里 扣掉10公里=26公里 ,etag使用者打九折 = 23.4元 * 30天 = 702元(一個月所負擔用路費)

不貼etag使用者 41-23=18KM,來回*2=36公里 扣掉10公里=26公里 ,原價計費 26*30天 = 780元,如不主動繳納,一個月來兩次帳單多100元, 780+100 = 880元(一個月所負擔用路費),如有車籍問題,駕駛人自行負責。

以上為初步估算結果,貼不貼etag是個人自由,貼的人有優惠,不貼的人要負擔較高用路費,請客倌們自行斟酌,進出交流道請自行換算

etag以後就差在這裡喔


林口胖胖 wrote:
國道回數票 11月起回收退費
【聯合晚報╱記者邱瓊平/台北報導】
2012.09.21 02:58 pm
國道計程收費明年上路,高速公路回數票也將走入歷史,仍有不少民眾持有回數票,估計目前流通的回數票金額約20億元,最快今年11月開始可到全台國道服務區,或國道收費站辦公室以及國道北中南三區工程處辦理退費。
...(恕刪)



Yahoo!奇摩新聞2012年9月7日
協調委員會決議遠通電收暫不開罰
  遠通電收不服高公局的二點二億罰金,向協調委員會提出協調要求,經過近二個月的開會研商,委員會七號決議,基於目前執行中的整體解決方案與原合約有一致性,因此建議待執行完畢後,明年六月三十號再檢核利用率,是否有達到百分之七十



這個國家政府的官員, 一隻手說不是不罰,只是要等明年6/30檢討使用率; 另一隻手又急巴巴的在今年11月就要回收回數票,還宣稱計程收費要上路了, 這麼明顯的要幫財團護航的兩手策略+愚民政策, 如果您還看不透? 那只能說您真是"好傻,好天真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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