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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過站沒感應到, 結果被罰了6000元

應可考慮提告,刷不到最多算欠費,欠費和不繳是兩件事吧?如此重罰是否可能觸及背或重利罪?連高速公路局一起告吧!

majors wrote:
這麼久討論...我突然驚覺到一件事情!

中華民國政府該不會想把高速公路也賣給財團經營吧...


先租再賣

tteffuB 特肥吧 wrote:
不可能把高速公路賣給財團,
我對政府有信心,
維修超花錢的,
政府絕對會將它扛下。


現在這樣比賣給財團更慘

花人民納稅的錢去維修高速公路的硬體,卻讓花費少的軟體收費系統給財團去管理!這....不是比賣給給財團更慘嗎?
這個也太扯 真的要媒體來幫你追一下
還有人被罰得更多.....

電子收費~~是趨勢

但是:扣不到,感應不到,熔了......有太多的不確定性...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aloke wrote:
理論上罰款應該要有

1. 誤闖 ETC 車道兩次 600 * 2 = 1200
2. 兩筆過路費欠費未繳 3000 * 2 = 6000
...(恕刪)

No
催繳期限補繳費是付1...
催繳期限才補繳費是付2...
還是只有一筆罰款...

且罰款是高公局罰的, 遠通怎麼可能去吸收這筆費用(自己的罰款都不繳了, 還幫用路人繳?)...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jonathan18999 wrote:
其實本人是支持ETC...(恕刪)

使用 OBU .... 還進來討戰.....



有逼沒逼明明馬上機上查餘額就知道了....



自己問題還上來取暖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wessley wrote:
使用 OBU ......(恕刪)


錯之謬矣!!

今日不幫忙說話,明日沒人幫忙說話討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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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中譯出處:

•http://wiki.komica.org/wiki/?%E6%88%90%E5%8F%A5%2F%E5%B7%B2%E7%B6%93%E6%B2%92%E6%9C%89%E4%BA%BA%E7%82%BA%E6%88%91%E7%AB%99%E5%87%BA%E4%BE%86%E8%AA%AA%E8%A9%B1%EF%BC%8C%E5%9B%A0%E7%82%BA%E4%BB%96%E5%80%91%E9%83%BD%E8%A2%AB%E6%8A%93%E8%B5%B0%E4%BA%86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A6%AC%E4%B8%81%C2%B7%E5%B0%BC%E8%8E%AB%E6%8B%89

••德國牧師Martin Niemöller(1892-1984)所做:


當納粹來抓共產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共產主義者。

當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

當他們來抓工會會員的時候,
我沒有抗議;
我不是工會會員。

當他們來抓猶太人的時候,
我保持沉默;
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
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

====================================================================


wessley wrote:
使用 OBU ....自己問題還上來取暖..(恕刪)


嗯!

您可以解釋一下:

一:為什麼沒有扣款成功?

二:有餘額,為什麼不能"便民"?直接從餘額扣?


三:....

四:....

五:....六,七,八,九

您應該沒有搞清楚,大家在討論什麼?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看過樓主曾於今年發表過的文章,
我想您還是忍一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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