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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古知來,看看遠通ETC的那段風風雨雨(2014/01/09更新,及......)


easycure wrote:
而且改以里程計費後,...(恕刪)


是我引用SU大的文發言

本來就不支持遠通

bowen1023 wrote:
真的嗎?高公局以說明日後不貼E-TAG還是可以使用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是大家繳稅蓋的為什麼不能用。
頂多不裝E-TAG就是了...(恕刪)


呵呵~~
沒錯~~
不裝ETAG而用車牌辨識的話~~
最多就是沒有優惠而已~~
都有能力開車了~~
也加了貴森森的汽油~~
我沒差那些小錢啦~~


leoachung wrote:
呵呵~~沒錯~~不裝ETAG而用車牌辨識的話~~最多就是沒有優惠而已~~.(恕刪)


~~~這是真的嗎?小弟有疑問???

是電子辨識或人工辨識?那要如何繳費呢?


跨行轉帳每筆17元,12元,郵局轉郵局-手續0元,,,




如果繳錢方便...省得担心一堆問題...

貼了像沒貼的隔熱紙
頭燈熔了,洗車洗掉,被人摳了...
儲值不夠,沒有儲值..
三五不時跑直營站...

......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king97878 wrote:
~~~這是真的嗎?小...(恕刪)


大大先別擔心~~
之前遠通不就有辦過裸奔~~
而且您也不用去擔心是人工或是電腦辨識車牌~~
只要車子不是贓車.AB車~~
其他問題丟給高公局就好啦~~

我想最多應該是要去登記車號以及個資~~
使用國道後再寄帳單然後去繳錢~~






目前繼續使用回數票!!!



leoachung wrote:
大大先別擔心~~之前...(恕刪)


是這樣沒錯!小弟目前也使用回數票....

但是:給別人方便就是給自己方便....

一:咱們國家的既訂政策,,,咱們善良國民,應該有全力配合的義務與責任...

二:但是在上位者或相關業者,應致力收費系統的穩定及合理性....

三:.......用個東西無法安心????

~~~~是不能也???亦或是
~~~~~~不為也???
真正是......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easycure wrote:
而且改以里程計費後, 廢掉收費站
卻變成上高速公路的里程越遠, 遠通抽的越多, 這合理嗎?
...(恕刪)


很無奈,這個是當初在合約就寫這樣了
不管合不合理,合約就是如此


一開始我也以為里程計費,不過就是上去記錄一次,下來記錄一次,然後計算里程
不過現在ETC的規畫並不是如此

而是國道建立許多電子感應閘門
架設在國道每一個出口交流道之間(包括國道與平面道路、國道與國道、國道與省道等)
每經過一個感應閘門就扣款一次,根據規劃,好像會每日歸納為一筆
也才會說,遠通電收總共要建立三百多個感應閘門,就是這個原因

所以,之後的里程計費是沿路不斷的扣款
而非上去一次下去一次


----
希望不是杞人憂天
剛剛想到
電子感應閘門的設計,應該是每個車道上各設置一組感應裝置
而電子感應閘門是以OBU為基礎設計規劃,OBU採用紅外線通訊,因為具有指向性
所以應該不會同時被兩個感應器給收到

但是 eTag 是所謂的 被動式RFID ... 通訊感應,可說是全向性的
意即,很有可能三線道的感應閘門,有三個感應器,
而車子在行進的時候,運氣不好,或是剛好在閘門處變換車道
那....會不會同時被兩個感應器偵測到.....


真希望我是多慮了
願機會永遠對你有利 May the odds be ever in your favor.

Ramsa wrote:

真希望我是多慮了...(恕刪)


哪會是多慮?當初遠通電收搞到標案時,大家猜測會發生的問題,不就全發生了?居然還有人好意思說遠通電收是用最低價來得標,根本是拿一個被現在的遠通電收唾棄的紅外線技術綁標搞到的標案,哪來的最低價?

如果真的是高速公路沿路有三百多座感應站的話,那刺激了。萬一ETAG每三個月系統升級一次,有人不去換XTAG,結果「無法感應」,從北到南,嗯,手續費50 X 300,真夠嗆的!

Ramsa wrote:
而是國道建立許多電子感應閘門
架設在國道每一個出口交流道之間(包括國道與平面道路、國道與國道、國道與省道等)
每經過一個感應閘門就扣款一次,根據規劃,好像會每日歸納為一筆
也才會說,遠通電收總共要建立三百多個感應閘門,就是這個原因

所以,之後的里程計費是沿路不斷的扣款
而非上去一次下去一次...(恕刪)


真是傻眼了!

所謂電子收費系統,竟然是這種沿路要不斷扣款的傻瓜系統,

真不愧是台灣之恥!
人人狂舞呼萬歲 拍掌如雷欲震天 絕憐此輩真無智 逆反潮流愈顯然

easycure wrote:
真是傻眼了!所謂電子...(恕刪)



就我聽過的解說方式,不是如此

而是在交流道與交流道之間設感應器
正常情況下
從上一個交流道上來,最快也要在下一個交流道才下去
所以感應的點是在交流道與交流道之間的國道上
而每個感應點記緣的是上個交流道到下個交流道的距離

也就是說如果你經過了某個感應點,最快也要到下個交流道才會離開
所以他可以預估你至少還要走幾個公里,也必然會走這些公里數
因此把所有的感應點所代表的里程數加起來的總合,就是依里程計費
聽起來很合理,但實際運作上,不知又會出現什麼荒膠的情境

不過,我個人認為,這樣只適合南北的計算比較合理
像國道2、4、6、8、10都只是設計聯絡道用舒解車潮,如果也設計成里程計費,實在覺得不合理

不過,這還是有爭議在,因為如果半路車故障了,請拖吊車來拖,
那上拖吊車所走的里程該不該計費? (難道還沒走下交流道,但還是得付剩餘的里程費?)
如果不該計費,但機器沒辦法辯別是自己過的或是被拖下去的,還要駕駛親自去辦相關的手續
這樣的服務過程,是否又變成擾民?
尤其目前遠通的服務根本稱不上服務,很難想到不擾民

因此現階段的電子收費問題只是現階段的情境而已
未來依哩程電子收費,也必然產生目前沒辦法顯現的問題



Ramsa wrote:
很無奈,這個是當初在...(恕刪)


不過現在ETC的規畫並不是如此

而是國道建立許多電子感應閘門
架設在國道每一個出口交流道之間(包括國道與平面道路、國道與國道、國道與省道等)
每經過一個感應閘門就扣款一次,根據規劃,好像會每日歸納為一筆
也才會說,遠通電收總共要建立三百多個感應閘門,就是這個原因

所以,之後的里程計費是沿路不斷的扣款
而非上去一次下去一次


請問一下這契約資料是如何得知的呢???
可以告訴大家如何去找出這些高公局和遠通私底下簽割地賠款的賣身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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