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by-face wrote:
大家都知道有三星寫手...(恕刪)
真是非常鄉愿的想法!
就是因為招商、投標整體流程不夠公開透明,未達行政契約標準該履行的義務也沒後續,
遇到人數超載系統就異常的妥善率問題等等~
人民對於這種可能侵蝕國家財政或是整體行為可能是違法應撤銷的事情(例如大埔事件),
本來就有權監督或不買單表達言論。
套句你的邏輯,電子收費上路了,所以不管好不好用,合不合法都不用管,
人都被殺了,事後再去追究他的罪刑只是浪費訴訟資源,所以就接受吧!
狗屁不通,難怪台灣會變成現在這種毫無競爭,隨時面臨破產的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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