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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3800元ETC過路費 竟被罰近16萬

假如依照以往大清律例
這種刁民早就被拖出去斬了
還一堆廢話
換etag真的很不方便,原來的obu方便多了,最起碼還看的到餘額,為了省錢搞了個ok繃
還貼在車燈上搞的好像燈殼受傷一樣,真是xd=.=

遠通罰款 跟這個罰款是兩回事

罰的好+100

闖95次說不是故意也太扯了 明明就有傳簡訊提醒
媽呀, 趕快把ETC退了吧......

16萬 五五分帳嗎?? 這穩賺不賠吧

他活該是因為辦了ETC , 各位用ETC的也別笑他, 那天你自己換了門號就糗了~~
看別人不順眼, 是自己修為不夠
fer50 wrote:
實在是很想說活該,喜...(恕刪)


所以說忘記了就是該死? 應該被罰16W?
怎麼不說手續費跟罰鍰不合理? 爛遠通去死吧
違規者職業是營業員,每日通行高速公路,ETC或E-Tag餘額不足通行達95次,
分明就是蓄意行為,他的職業是營業員,哪他會忘記向客戶收取貨款嗎?怎可能
會忘記去儲值繳通行費?沒收到簡訊及繳款單,確會收的到全部交通罰單?...
不就是想硬拗減免些錢罷了....
這新聞反而更證明,政府放任遠通違約不罰違約金,卻嚴格要百姓守法繳通行費,
突顯出政府這BOT內情不單純,而立法委員有高額高速公路通行費現金補助,自然
也就發不出聲音,而今這莠民的陳情,尤與遠通一般混蛋,刻意違法來,實質鼓勵大
家要更加愛用回數票,不再讓那無能的政府任由下流官宦奸商巧取豪奪不當之利益.
高速公路單純使用者付費通行,却被搞的烏煙瘴氣,黑幕重重..真是匪夷所思...
所以這件事是警惕大家,不要為了偷懶去辦etc,
免得習慣了懶性發作或忘記了,跟錢過不去!記性不好最好也不要辦。

花點時間上高速公路前,買個回數票或換個零錢又不麻煩!
高速公路塞車,etc又不會因此也不塞,也是照塞吧!
這跟不辦至少不會被罰,誰好誰壞,立刻分出來,還是不辦的好!免得造成這樣的下場!

個人希望因為這事能突顯官商問題,大家都不要辦也少辦,讓政府一定要收遠通這筆罰款!
這位仁兄的確有很大的問題...該罰!

不過...老話一句,給徐董

"要罰別人之前,是不是自己的欠款應該繳乾淨呢?"

自己不繳錢,卻要去跟別人要錢!? 這是光天化日之下的另類搶劫嗎?

當初新聞出來,全民在幹繳的同時,可能也只有徐董有如此無敵厚的臉皮還能夠義正嚴詞的不繳錢惹~

我想...每個企業的領導者,真的都有自己的專長~ 賴皮,可能也是一種!?
違規5次以內, 還能說是不小心,

違規59次, 擺定故意的, 被罰是應該的

但前提是...錢要進國庫~

wtmpaul wrote:
所以這件事是警惕大家...(恕刪)


恕我酸一下......

乾脆16萬也不要繳 看會不會不到案發通緝令 人羈押 不動產強制假扣押 最後交通部拍賣你的財產

這就是辦遠通的下場....政府財團哥倆笑哈哈 人民不從就要慘兮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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