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讓小弟為您解釋一下反正扣款失敗是使用者的錯---怪使用者是遠通的錯--還是怪使用者誰都沒有錯----也是怪使用者使用ETC就像一場賭局 只是輸家永遠是使用者一站省兩塊(或四塊 隨你怎麼算) 你認為你賺到了嗎?以跟回數票相比 一次省兩塊的話 你要跑3000次才省的回來而且前提是 你接下來這3000次遠通都沒有再搞你一次扣款失敗大家不是不想用ETC但是以死徐胖這種 使用者罪該萬死的玩法我真的能不用就不用..........
jonathan18999 wrote:有兩個ETC收費站沒有感應到, 當時隱約覺得好像沒有聽到聲音, 當晚也上網立刻查, 由於沒有顯示(後來才知道網上沒有當天資料), 所以就認為自己聽錯了. 由於回程北上5個收費站都能正常扣款, 這也確定餘額足夠, 想想應該是自己多心了...(恕刪) 建議樓主打行政訴訟來爭取自己的權益,在正常使用之下,(樓主亦自認為裡頭餘額足夠),ETC車道沒有扣到款項,這是遠通電收自己系統的問題,如果他的系統夠穩定,可以百分之百保證每部裝機的車子通過時,都能夠扣到款項,那也就沒有後續發簡訊寄掛號等程序,也就更不會演變到目前為止需要被罰6000元的狀況;而且樓主在當下〞感覺〞到未成功扣款時,也立即上網去查詢相關扣款的資訊,無奈又是遠通的爛系統無法查詢當日資料,關於這一點我認為不能歸責於使用者,試問我一個裝OBU或e-tag的用戶,過個收費站之後還要時時去注意系統有無成功扣款,而這資訊又不能夠即時讓使用者得知,將這責任歸屬於使用者是不對的。不過說這麼多,也得要樓主自己肯花時間去打行政訴訟,很多人對於這冗長的程序就心生退意了,在這裡發文是可以聽到各方不同的建議也是不錯,最重要的是看您自己怎麼做,繳錢了事?或是跟它告到底?全看您自己!文前有提到〞正常使用〞,遠通是說70KM/H以下過站,後來在01有熱心網友教育小弟250KM/H過站,遠通的系統都能扣得到款喔,就不知樓主您當時過站開的速度是多少了?
jonathan18999 wrote:很多網友提到本人為何...(恕刪) 哎難道是官大學問大?六千有人坐著休息五分鐘就有因為全台多少個ETC在幫他賺但一般人卻要工作個三~六天甚至七天、十二天才能賺到對一般人而言六千可不是小數字啊!
jonathan18999 wrote:我同意電話地址沒變更是太太的責任, 但是扣款失敗就不能將責任怪在我們身上. 為什麼衍生的高額罰款就全部要我們承擔呢?...(恕刪) 我們都知道但你要去找媒體在這抱怨也沒什麼用我只能說我還是用回數票或現金比較好就算比你etc慢了點最少不用一直擔心有沒有扣到錢會不會那天突然收到罰單不辦最好
jonathan18999 wrote:其實本人是支持ETC...(恕刪) 換電話、搬家怎麼不跟遠通更改資料??郵局投遞沒人收會有代領通知是沒寄還是被房客丟掉??自己本身多注意就不會有這樣的麻煩事了還有你的單子怎麼會勾停車費不是應該勾其他填寫過路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