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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更新~消保處有新訊息]對抗遠通方法1-->非etag用戶無明細~火大~直接向行政院消保會申訴


半蹲拉屎 wrote:
帳單明細不用錢啊...

您圈選的是帳單明細..就是繳費補單本來就不用錢
下一欄..收信通話明細查詢...60元/每號+60元/每號每日...才是重點不用錢嗎


sandydy wrote:
遠傳手機門號, 在 ...(恕刪)


我想中華電信不會把您一個月內何時打的每一通電話都詳列在帳單上吧

etag帳單不曉得哪位收到了..我猜應該有每日的通行費再加總為應繳金額跟一般帳單明細一樣..不會有何時經過哪個門架的明細..若沒門架明細又怎麼知道有沒有扣錯算錯..不就是要跑直營門市列印查詢............(恕刪)


收信通話明細查詢...60元/每號+60元/每號每日.
---------------
這是那一家黑店, 你還不快去退掉.

我中華電信的明細, 就和那個光大大貼的一樣.
一個月中每一筆, 全部列給你,
連上網的封包數, 也列得清清楚楚一大本(一個月快 200頁, 是很正常的).
收到新竹市政府信函了!!

不過有沒有下一步動作就不清楚了

(媽哈哈哈)™ http://www.flickr.com/photos/shyuwei/

g326344 wrote:
1/13更新行政院消...(恕刪)


純推不下 ~


原來不是不回,是要交辦。
直接上圖(除刪除個資外,紅框也是我打的)
點擊看大圖


結果請自行解讀
一路走來 Desire/OneV/OneX/E8/M10/U11plus

doco0454 wrote:
你的法律知識待加強,法律沒禁止的表示不違法,所以是你要告訴我提供車號就可以查詢明細如何構成違反個資之情形,因為是你認為那違法的,不是我。

而我告訴你的則是未經本人同意而提供明細是違法的,因為那會與車主行蹤產生連結。

另外遠通用這條電子收費交易資料係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委託辦理屬執行業務所產生,屬第11條第3項但書原則,屬必須且其他不能刪除之正當理由。 ,所以他用你的地址+姓名寄信給你是正當使用,這點你也無法責難於他。)


講得很好
用姓名+地址寄信給我是正當使用
那麼在信裡加上明細很困難嗎?
這樣應該也沒違反個資法吧?
為什麼高公局這時候不要求遠通附上明細呢?
遠傳,
好多年以前用過
以前如果發現電話費很多,
想調明細,是要錢的。
現在,據親戚前幾個月的不爽報怨
改進了一點點,會在電話中跟你說
幾點幾分通話多久,不過調明細
仍是要錢。
最後,有過相似經驗的,
都轉中華了。

遠通應該是覺得調明細要錢這招很好用,所以就直接上了。
結果,繼續看下去。
案件編號: 0001014212
要搞那大家就來當刁民= =+
怎麼都不做功課
帳單不是遠通寄的

SpaceX wrote:
保護個資?

難道帳單寄來時,住址不是個資?

收件人姓名不是個資?

用路日期不是個資?

車號不是個資?

金額不是個資?

帳單寄來時,大量個資已經被使用!

別被這些文字遊戲給騙了!
剛收到 一張 交通部台灣區國道高速公局 電子收費受託機構 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 2/4/2014 6元 通行費?? 在那裡?? 6元 都故意不說. 下一次 60 600 6000 都沒明細嗎? 交通部國道高速公局廢除好了!! 大家會去繳一張明細不清楚的帳單嗎?
遠通說 非etag客戶請到他們的服務處排隊申請明細 6元!!! 還要請假 開車 去排隊!!!
還真爛 真是擺明要刁難非etag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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