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msa wrote:
目前遠通電收公司仍正常履行ETC契約中,倘政府於終止ETC契約,該公司依照契約必須將相關設備無償移轉給政府,殆無疑義。惟高公局將必須尋求專業團隊接手ETC之營運,可能因此造成系統一段期間之中斷營運,不僅影響現有超過220萬之ETC用戶權益,而於短暫人工收費,也將降 低收費站過站效率,嚴重影響高速公路整體路網運輸效率。而計程收費時程也將因此延宕,全民同受其害...(恕刪)
簡單說....非遠通不可啦
報廢重來有啥困難
不高興...拆回家賣廢鐵啊幹嘛用這套系統!!!
*****說到報帳*****
目前爭議很大....算遠通狠吧
一個月報2次帳的人...被趕去裝了!!!(行政單位都不知道該怎麼辦,儲值單先拿來報吧)
一個月報一次帳的人....就各憑本事了
我是乾脆直接給加油發票..反正一公里X元,油錢根本都報不完,管我怎麼報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