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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3800元ETC過路費 竟被罰近16萬

活該+1

闖95次, 虧欠3800元, 這絕對是 "惡意不付款", 闖 95次 會忘了?

對付這種 "惡意健忘" 者, 罰款是剛剛好的.

..弄個車號或etc的編號..網路查詢欠繳的網站...

沒事就上去查一查...
有欠就趕快繳一繳...

沒電腦的話...
弄電話語音查詢


很多機制可以防呆瓜啊.....

最簡單的是..給一張票,過一個路....
覺得剛好而已,有的一堆停車費都不繳,真的很對不起有繳的人,說什麼對政府不滿,那你出去,現在!
嫌罰太重 可以不要用
沒人強迫你 自願的

反正以後 計程收費後 跟收費站就沒關係啦
只是計程費率會越調越高
我沒那麼聰明,也沒那個美國時間,繼續用我的回數票好了,即簡單方便又不怕被罰款,太恐怖了。

史上最強的白痴 wrote:
希望政府在追罰款時...(恕刪)

沒錯,惡意不繳是該罰,遠通系統通知是否疏失亦值得探討,
剛剛升級APP發現程式已經多了推播通知餘額將不足的功能,
對於遠通的一再違約無法達標,高工局是否也該祭出手段了。
印象中是不是有簡訊提醒阿??但會提醒幾次就不知道了~

BM-littlewhite wrote:
原來系統建置費用及維護管理費用都不用算的?
替民眾裝設的費用也不用算的?


搞不清楚的是你吧!

高速公路是花你我的錢去蓋起來的,收過路費是要維持用路的品質,裝個機器就要來收錢(是能花多少錢?)
替民眾裝設的費用說不定還是國庫先墊著呢??你有看到遠通電收在裝嗎?(說不定是出錢買機器,高工局出人幫他們裝的!)


cucubird wrote:
很多機制可以防呆瓜啊.....


罰十幾萬就是個防呆機制,下次他就聰明了

frank1919 wrote:
罰的好...(恕刪)
罰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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