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惰的貓 wrote:前陣子還很不要臉的在媒體上面說 我們提供免費申裝e-Tag所付出的成本比罰鍰高真沒品... 還不是自己達不到合約上的量 才用這招 還可以繼續賺錢 重點是只有第壹次免費,以後自購。這種算不實廣告方式,高公局講話都不清不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