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天都要走高速公路,每天至少來回要過兩次收費站,若再加上因公外出的行程,一年至少要過600次以上的收費站!打從有ETC那天開始,就沒打算要裝這“不公不義”的“東西”,況且使用的還是即將於全球“被淘汰”的技術?人家都要丟掉淘汰的東西,卻因為可以獨樹一格進而得標,就被大財團拿來投標→得標→賺大錢→政府護航?支持抵制!
手機先生 wrote:工商時報 94/12...(恕刪) 如果這是徐先生的原始言論,我個人覺得看不出來有不削或是瞧不不起的心態與想法吧!只是用一種澄清的態度說明:遠通電收並沒有將收費站全部變成ETC車道而強迫要使用者消費,還是留有一般回數票以及現金的車道給民眾.每個人對文字感受解釋都不同,個人看不出來有什麼惡意在.如果到過日本,就會知道ETC這種電子收費的好處,只是台灣把這樣原意給搞砸了,個人也是不用,但還不到抵制這種強烈的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