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理耶反正收回公營, 政府被罵也不是一天兩天了政府做得不好, 頂多逞處幾個公務員換個人來當官~~政府做得不好, 也不會被罰款(哪有自己罰自己的??!!)政府做得不好, 就怪前人政策不好,自己就沒事啦多麼的輕鬆愉快阿~~如果政府做得好....嗯...不知道能不能看到那一天....
jhu88 wrote:官不理,公投總可以吧...(恕刪) 公投???一般人民無法發動公投喇...公投法是無法一般民眾發起的要不然核四廠早就公投了立院諸公...行政院...監察院 ... 有可能會去得罪金主嗎?謝謝
array5438 wrote:公投???一般人民無...(恕刪) 有連署門坎。公民投票的提案:公民投票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之選舉人總數千分之五以上。公民投票的連署:連署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之選舉人總數百分之五以上。公民投票的結果: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為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