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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高公局所說. 手續費應由 遠通電收 負擔.. 若現在開始全面免手續費....那已經收過手續費的呢???

daimonson wrote:
其實你已經自己回答的,就是『要求』兩字
交通部也要求過高鐵不要漲價、要求高鐵應該增加優惠、要求桃機改善服務
因為雖然主管機關是交通部,但交通部無法命令業者應該怎麼做

另外,五元手續費是基於使用者付費,
依合約遠通僅需要負擔3,600點的『儲值』通路,現在有超過萬點通路
『繳費』也比照3,600點,在合約之外業者願意吸收已經很給政府面子了

何況,手續費是有使用的成本,且有提供多元且含免費的通路
並不是所有的點都需要手續費,不構成強制,何來違法?
而且,你提供的是徵收通行費的公告,只是在講通行費的費率,跟儲值繳費並不相關押...
何況,手續費也不是遠通收走,是用路人付給通路




無關 "要求" or "不要求"

Daimonson 大大所言 只是單純站在『遠通』端『獲利』的 來思考.........
請問以用路人的角度來看是否是這樣?????

『要求』『儲值』『繳費』『成本』...這些都叫做片(騙)面之詞.
真正的重點是在『違法』收取手續費........

政府機關的公務人員正在 協助 『未依法』 收取手續費......


重點

1. 手續費並沒有法源依據...本來就不應該收.

2. 手續費收取是違法..因為沒有收費的法源依據...所以無關 "使用者付費的問題"
PS. 因為所有上高速公路的用路人都是使用者....... E-Tag or 非 E-Tag 都有付費
基本上都是存到高公局的專用帳戶......『儲值』 = 『繳費』 不是嗎???

3. 非 E-Tag 用戶 也是先 "儲值" 到 非E-Tage 專用帳戶 再由高公局 付 委辦費 給遠通
PS. 這只是 遠通 在玩的 文字遊戲而已.................

4. 所謂的成本 是在 承標 承包 之前已經計算好的 定案的... 哪有後面來 "未依法" 收取.....

謝謝

array5438 wrote:
無關 "要求" o...(恕刪)



事實上,使用代收管道的是遠通而非國道用路人,使用者遠通當然要付費,是遠通與代收簽約使用代收管道。
代收管道是遠通指定用路人繳費以便遠通執行國道收費義務的行為。

超商向用路人收取手續費是「不當得利」問題。

使用者遠通應該要付費。

繳手續費的人要去告遠通不當得利才對,高工局只會扮演道德勸說角色看好戲,看看立委們要不要修理交通部吧!監察院講話了也不見改變,繼續觀察......
我是站在合理的論點下看待,站在用路人立場,是我也會想說不要付最好

但,使用通路收取手續費不會不合理呀
台鐵8元、高鐵10元、客運、展覽、演唱會,使用超商取票都會支付手續費
而且招標時若約定好成本,那超出合約外的就可以收取,頗合理

另外,在政府的立場而言,最擔心的莫過於呆帳
這就是儲值跟繳費最大的不同,遠通收不到錢會怎樣嗎?不會怎樣
該拿的委辦服務費還是拿得到,但最擔心的還是政府(高公局)
儲值事先把錢放進去,所以大致上能確保收得到錢
繳費是不確定收不收得到,依照先前新聞獎的平信的輛,非eTag的量是比eTag多沒錯
590萬的eTag忘記繳得比20萬的非eTag少,這邊就看得出電子收費的效益了

沒有法源不代表不能收,有收據是對價關係,銀貨(服務)兩訖,覺得不合理應該是找公平會(還是消基會?)

daimonson wrote:
我是站在合理的論點下...(恕刪)


遠通自己設幾個點?遠不成比例,非常的不合理。

為什麼OK可以免費,小七全家萊爾富就不行?不都是便利商店?遠通不是自打嘴巴。

國道維護也可以全部用編列預算方式維護,幾十年前承諾打平就不收費的中山高現在卻換個方式收更高的費用。國道並非一定得收通行費的,修法就可以的。

為何交通部(含高工局)對立法院及監察院「視而不見」?



「招標時若約定好成本」請舉證?(這與民眾無關,民眾非合約當事人)

「招標時約定好的罰金」趕快繳啦!

重點:遠通與交通部合約無法創設民眾義務。

對民眾而言只應繳通行費,手續費不合理也不合法。

「對價關係」應該是委託者與代收之間的權利義務,代收者開具收據向勞務委託者請款。

就像交通部與遠通之間有「對價關係」,交通部外包收費勞務給遠通「對價關係」,遠通外包給代收「對價關係」(遠通自設幾個點?)。

民眾繳費事先儲值或事後現金儲值到專戶,「對價關係」是國庫。
jhu88 wrote:
「ETC沒有手續費的...(恕刪)

您的說明真是
daimonson wrote:
我是站在合理的論點下看待,站在用路人立場,是我也會想說不要付最好

但,使用通路收取手續費不會不合理呀
台鐵8元、高鐵10元、客運、展覽、演唱會,使用超商取票都會支付手續費
而且招標時若約定好成本,那超出合約外的就可以收取,頗合理

另外,在政府的立場而言,最擔心的莫過於呆帳
這就是儲值跟繳費最大的不同,遠通收不到錢會怎樣嗎?不會怎樣
該拿的委辦服務費還是拿得到,但最擔心的還是政府(高公局)
儲值事先把錢放進去,所以大致上能確保收得到錢
繳費是不確定收不收得到,依照先前新聞獎的平信的輛,非eTag的量是比eTag多沒錯
590萬的eTag忘記繳得比20萬的非eTag少,這邊就看得出電子收費的效益了

沒有法源不代表不能收,有收據是對價關係,銀貨(服務)兩訖,覺得不合理應該是找公平會(還是消基會?)



說得好 . 站在用路人立場,是我也會想說不要付最好~~~

另外 "合理論" 未必合理 ... 更未必合法.....
如同大大所說...."是我也會想說不要付最好~~~" 合理...應該由 遠通自行吸收...這才合理.

但是...以下這句話有絕對的問題...

"沒有法源不代表不能收"

... 抱歉.. 沒有法源依據 就是不能收....


這是繳給國家的規費...沒有法源依據..就是不能收阿~~~
如同 開版的 附帶文件....沒有手續費......

請不要說呆帳不呆帳...這跟法源依據無關.... 政府帶頭做違法的事情 .....
我用 E-Tag 但是我也可以不繳錢...一樣是呆帳....
把半月結 改成 一個月結 自然呆帳就會減低.....

謝謝

array5438 wrote:
說得好 . 站在用路...(恕刪)


「違法」與「不合法」是有差異的。
jhu88 wrote:
「違法」與「不合法」...(恕刪)


Yes. 「違法」與「不合法」 不同....

遠通 「不合法」 ... 但是 進行 「監督」與「管理」 的 國家公務員 「違法」不是嗎??


倘若... 已經被收取的 手續費 因為違法...這是可以申請國賠的不是嗎????

謝謝
政府的部分是規費,但手續費不是規費之一,他不會強迫你一定要交(因可用儲值+繳費仍有免費通路)
所以不需要法源依據,比照超商代收手續費(如我剛提到的車票、展覽、演唱會等)
如果覺得太貴、不合理才需要去公平會(還是消基會?)申訴
或者是說被法院(還是相關機關)糾正不合法,才會要改

呆帳部分我也是看高公局的解釋,我是覺得頗合理
當然eTag不繳也是呆帳,但以現階段看到的數據比例而言,eTag呆帳是比較少沒錯
半月結改一月結,交通部都自己說因為呆帳會提高所以不可能了
比如說本來忘記繳一筆五百,變忘記一筆一千,呆帳金額應該會更高才對
daimonson wrote:
政府的部分是規費,但...(恕刪)


這....遠通自己收不就得了。



你說的商業行為是買賣雙方你情我願,賣方也必須要事先說明手續費;但國道通行費並非商業行為,法規沒有明示手續費用,難道手續費由遠通自己喊價喔!

代收是一種勞務委託關係,委託人要負責委託費用;商業行為買方同意賣方條件負擔手續費除外,當然買方你情我願去付手續費。

水、電、瓦斯、電話、信用卡、公有停車費甚至學雜費收費,這些代收通路的費用都視為作業成本,繳費者並不需要額外的負擔,國道通行費比較接近公有停車費這種性質,繳費儲值與繳費儲入專戶也沒什麼不同。

用路人不是遠通的「會員」遠通就不服務嗎?遠通把etc收費當商業做才會有「會員」這種奇怪的想法。會員繳費儲值目前不需手續費,非會員繳費儲入專戶要「手續費」?


這些代收管道不都是遠通基於營運自己安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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