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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置收費員-6月底開罰遠通跳票 交部佛心給1個月緩衝

dj720c wrote:
遠通又不是沒有開職缺

薪水差額也一直都有補

收費員不肯做

不知道政府要憑哪一條罰遠通? 憑感覺嗎?


說得好....
但是.......收費員還是沒有被轉職且上班阿...
這是事實...

遠通是民營企業...包案中合約有要輔導轉職且保障薪資.
到今天已經迄滿近6個月了...
都是交通部出來幫遠通擦屁股......

第一次 說到6月底..... 出包.....
再一次 說要展延一個月 ... 不意外一定也會出包....
緊接著就會因為遠通同意調整系統因此列入觀察...所以延到年底.....

一拖再拖... 試問... 國家單位可以同意這樣拖延....
國家會有啥效率可言... 只有 "笑律""可延"......

該做好的先做好...再來說

不知道政府要憑哪一條罰遠通? 憑感覺嗎?


當初遠通提供的文件說明..可是有明文寫著要幫收費員轉職且保障薪資...
若遠通違約...是可以取消遠通代收...收歸國有的...

該做的先做好吧...
這絕對不是憑感覺的.....是憑爽的.....因為交通部官員很爽...所以一直延....

我非常看不起阿....這官員還能做很久...一定能做很久
護主有功阿..

如下為高速公路局 公告的 " 葉部長關心收費員 與收費員會談情形說明 "
面談 內容 容許小弟擷取部分內容.....
依約.....遠通必須要負責的........不管 收費員是否擺爛........都要照顧五年.......

"
遠通公司不依約完成轉置 高公局絕不縱容
高公局強調:遠通公司若屆期未依契約規定完成收費員轉置工作,高公局一定會依契約處理,並監督遠通公司落實契約承諾的五大保障。若有違契約規定,將依契約啟動處罰機制,絕不會輕易縱容遠通公司。
高公局強調:遠通公司若屆期未依契約規定完成收費員轉置工作,高公局一定會依契約處理,並監督遠通公司落實契約承諾的五大保障。若有違契約規定,將依契約啟動處罰機制,絕不會輕易縱容遠通公司。
最後部長也提醒收費員,解決收費員工作問題最為重要,這也才是關懷收費員。也請今日與會收費員代表呼籲收費員出面參與工作轉置媒合,提出工作意願及需求,不要讓遠通公司找到法律上不可歸責之理由;交通部及高公局也一定會要求遠通公司給每一位想要工作的收費員都有一份且符合契約承諾與保障的工作。 "

http://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93&p=5421

謝謝
array5438 wrote:
說得好....
但是...(恕刪)


看你回了一大篇

你自己都知道要看高公局的網頁

沒發現高公局網頁有一堆幫遠通說話的公告嗎?

現在有趣了


不管長官是要罰遠通 還是告遠通

遠通只要拿貼在高公局網頁上的資料 就足以佐證他該做的都有做到了


高公局的長官拼命說狠話

擺明了就是演戲給你們這些人看啊~


罰? 哈哈哈~
dj720c wrote:
看你回了一大篇你自己...(恕刪)


+1
高公局之前就有成立一個 ETC 稽核小組 查核 也都是All Pass......
這意外嗎??? 不意外吧....
也是演演猴戲...
連所有的資料電子檔都可能因故消失了. 不列入計算..
該稽核的 金流問題..都可以 故意 不列入稽核條件....

猴戲...也不是今天才上演的..

這樣演下去...早晚台灣所有人民都會變成台灣獼猴....保育類的喔~~~
國教改革也是.....



DJ 大大說的.內容最後三句話 更是重點........

罰....??? 哈哈哈....................
我就不信 狗娘養的狗官 會真的罰.....
從來就沒有聽過下屬在罰長官的.


當初高公局迅速推行 ETC 計程收費...
哪有想到現在會被 收費員 鬧成這樣.

要不是收費員 這麼堅持..........爭取福利

遠通是否就這樣乎巄過去了.
這樣的政府官員.... 照樣領我繳的稅... 其它利益所的得還不算
誰能制衡??????

罵歸罵....他又不痛不養.......

謝謝.



dj720c wrote:

高公局的長官拼命說狠話

擺明了就是演戲給你們這些人看啊~


罰? 哈哈哈~
...(恕刪)
若有違契約規定,將依契約啟動處罰機制,絕不會輕易縱容遠通公司

看到這句我笑了,這句不知講幾次了,怎麼講的人都不臉紅啊
看來還是再演猴戲,要解決早就解決了,不會等到無法收拾才跳出來要見收費員
bullet99 wrote:
社會是多元的~
但多聽聽弱勢者的聲音,
信鬼信神,就是別信虛虛東!
遠通怎麼玩收費員的?




這篇文章更好笑了

遠通給他們做 「符合35K身價」 的工作, 收費員說這是刁難

遠通給他們做 「不符合35K身價」 的工作, 收費員說有職場霸凌

要求五年薪水差額先匯到戶頭 這種訴求也敢講 被說貪得無厭只是剛剛好


到底是誰讓他們變成 「月領35K,然後什麼都不會做」 的弱勢者?

別忘了, 當初他們應徵的可是 「註定沒有前途」 且 「一年一聘」 的約聘雇工作!

dj720c wrote:
這篇文章更好笑了
遠通給他們做 「符合35K身價」 的工作, 收費員說這是刁難
遠通給他們做 「不符合35K身價」 的工作, 收費員說有職場霸凌
要求五年薪水差額先匯到戶頭 這種訴求也敢講 被說貪得無厭只是剛剛好

到底是誰讓他們變成 「月領35K,然後什麼都不會做」 的弱勢者?
別忘了, 當初他們應徵的可是 「註定沒有前途」 且 「一年一聘」 的約聘雇工作!
)


小弟的媽媽不識字..... 年高 50才重新去上小學.
也是從小把小弟拉拔長大...
50幾歲也有參加政府單位為了提高就業率的"永續方案"
現在已經退休....

這相信在我們筆戰的來回之間.......一般老百姓的現實的生活還是仍在........




我也不能認同所有文章內容所寫.........但是...事實就是.........

1.遠通給的職缺都是.....OOXX
2.遠通現在刻意造成一種讓一般人民認為 收費員就是 米蟲的假象.....
3.人家當初收的好好的...刻意改成 計程收費.....遠通的合約(說明書)就是明文有轉職保證......
(原本收費站收費真的不可行嗎??都已經並行這麼多年了)..既然有保證就應該做到...
4.這只是多元的聲音表現....我個人覺得大大的回覆如下也是很有意思...
以小弟眼光來看...以下這五點真的....都是跟遠通有絕對相關的問題....遠通絕對脫不了干係...

==========================================================
遠通給他們做 「符合35K身價」 的工作, 收費員說這是刁難 <-- 收費員是學.碩士畢業嗎????保障薪資是遠通說的...

遠通給他們做 「不符合35K身價」 的工作, 收費員說有職場霸凌 <-- 遠通有先提供教育訓練嗎????
PS. 遠通有請雇員 針對非E-TAG用戶進行 車牌辨識.....有優先聘用收費員 or 優先聘用臨時工?????
遠通有先做好嗎??????

求五年薪水差額先匯到戶頭 這種訴求也敢講 被說貪得無厭只是剛剛好 <-- 可以協商By 月 or By 季補差額...遠通可以進行協商...遠通最會協商了...罰單都可以協商掉...

到底是誰讓他們變成 「月領35K,然後什麼都不會做」 的弱勢者? <--不正是遠通跟高公局嗎 ???

別忘了, 當初他們應徵的可是 「註定沒有前途」 且 「一年一聘」 的約聘雇工作! <-- 遠通保證轉職..卻....
==========================================================


遠通於6月27日第四度砸錢,購買四大報廣告,以全頁篇幅點名200個收費員必須接受強制媒合,不接受就視同棄權,失去5年工作權和薪資差額的保障,只能領取5個月的離職補償金。
5年保障(總額約5.79億)和5個月補償(總額約1.4億)的巨大差額(4.4億)


要是我是遠通....我幹嘛白花4.4億去照顧這200多人...
丟給政府單位去處理就好..反正也沒差這一點點失業率


以下才是重點.
1.把收費員抹黑變成人人討厭的米蟲
2.給爛職缺先... <--廢話....好職缺遠通的高官誰要放出來給收費員....
3.把收費員變成同工不同酬的特權分子 自然在職場上就會發生不友善職場
4.禁止遠通聘雇 收費員 以外的 "約聘人員"....<--可以同樣跟收費員簽訂約聘..5年後自然裁員
5.遠通應該依約給予收費員轉職.... 公司沒有誠信...違約... 政府單位仍舊予取予求....

謝謝



array5438 wrote:
以下才是重點.
1.把收費員抹黑變成人人討厭的米蟲
2.給爛職缺先... <--廢話....好職缺遠通的高官誰要放出來給收費員....
3.把收費員變成同工不同酬的特權分子 自然在職場上就會發生不友善職場
4.禁止遠通聘雇 收費員 以外的 "約聘人員"....<--可以同樣跟收費員簽訂約聘..5年後自然裁員
5.遠通應該依約給予收費員轉職.... 公司沒有誠信...違約... 政府單位仍舊予取予求....



自己看一下收費員提的訴求, 到底是誰把收費員弄臭了!?

「國家安置」「五年差額先匯錢」「自己外面找的工作也要補差額」...


dj720c wrote:
自己看一下收費員提的...(恕刪)


看看政府的承諾,到底是誰把政府搞臭的?
有很難懂嗎? 整理一下!!

ETC(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合約中,就載明收費員應受到全面性地安置,
依據該合約之要求遠通公司必須於102年10月將所有收費員轉換至該公司或相關企業任職,
並保證5年的工作權,薪資並不得低於收費員之薪資。此一保證乃是取得優先議約權的重要關鍵。

但是上面講得很好聽,下面這條才是關鍵!

"遠通如無法安置或收費員選擇不安置,將提供收費員「五個月轉職補償金」"

重點就是:

5年保障(總額約5.79億)和5個月補償(總額約1.4億)的巨大差額(4.4億)


------------------------------------------------------------
遠通又不是吃素的!4.4億耶



得到結果就是

前精簡人員(計次階段)選擇遠通職缺的只有16人,
目前還在遠通旗下任職的只剩8人,
僅佔全部精簡人員的3%!

這是歷史

遠通再怎麼拗,也難迴避「全數轉置」是個騙局的質疑,
真正的結果已證明是「全數領錢走人」罷了。
高公局不面對這個現實,任何安心承諾、申訴制度,都是畫大餅、欺騙社會、模糊焦點。

歷史重演!全面ETC(里程計費)

至6/30大限,遠通只轉置成功107人(精簡8人、整批結束99人),轉置率僅9%而已


-------------------------------------------------------------

所以為了避免遠通賺差價逼收費員走人,

收費員要求遠通提存5年保障薪資(總額約5.79億)設立一個基金帳戶!

可以讓收費員安穩工作,但是遠通怎麼可能讓到口的肥肉吐出來!當然不會同意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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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

收費員要求遠通提存5年保障薪資成立一個基金專用 

被樓上說成

五年薪水差額先匯到戶頭??五年差額先匯錢? 亂講話,會有風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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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聘假「定期契約」必須具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之工作」

資方用這個方式,一年一聘,可以聘了一個勞工十幾二十年,還不算正職?

有合乎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

規避正職勞工應享有的權益,本身就不合理不合法~

政府放任的結果,資方食髓知味又演化外包,派遣..

導致薪資停滯所衍生問題,生育率降低..人才外流~

政府本來就該帶頭修正這個問題,但是雪球滾太大~

所以就擺爛,結果就是三小龍都飛上天了..我們還在水裡游~


這本來就該爭取的權利,
只是台灣人講好聽太乖太好講話,
講難聽不團結,自私,怕事!

薪資停滯原因,日本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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