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monson wrote:
我是就命題二上去認為說,願意去做合約以外的事情算有誠意,也很期待往後推出更多據點而已
你愛怎麼解釋與命題是你個人的自由...
不過...請記住:
遠通的義務就是收高速公路通行費...
他要找別人“代收”...就是別人幫他作工...
啥咪狗屎手續費本就該由遠通支付...
這麼簡單的道理還需要討論嗎???
不然請遠通像收報費一樣派人挨家挨戶來收吧...
以前上高速公路要嘛給錢、要嘛給回數票...
過了就過了...啥咪鳥事也沒有...
現在還得等三天...還得多跑一趟去繳錢...
還得自己慢慢核對有沒有被多算亂灌水...
這是啥咪狗屎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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