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unice11 wrote:光這麼多的違約事件,...(恕刪) 說實在就現況而言遠通犯了什麼重大違約達可解約的事呢?罰款是依合約內未達某項標準才成立遠通還可以提訴願,再不然提訴訟至於你認定的這麼多的違約事件就每日通行量比例而言,遠通可說系統瑕疵,因為全世界微波準確率沒有100%的,沒記錯的話好像最多只達99.98%,剩下靠影像辨視,準確率也沒有100%所以違約根本不成立另如果真的違約,立委抓住這種可以獲得好評的事早就傾全力炮轟及排排坐開記者會了,甚至會逼交通部不解約就下台有發生這樣的事嗎?
jason688 wrote:高鐵需儲值嗎?不用高...(恕刪) 高鐵超商取票是要收10元手續費的付款後之取消,無論是否已經開票均視同退票,且除了颱風等特殊情形外,將按政府核准之標準計收作業手續費每張票新台幣20元後,退還餘額
suan2289 wrote:你說的錯誤是可以改善...(恕刪) 你拿不同的東西來做比較會不會太腦殘不搭高鐵可以搭客運、臺鐵、飛機有許多其他選擇請問我要上國道為什麼只能選擇唯一一家業者做繳費的動作?早年公家收費還可以有現今、回數票資訊這麼透明的選擇現在使用E化這麼先進的方法,還可以搞的天怒人怨資訊不透明、扣款亂扣如果是車牌辨識錯誤還可以體諒,但是現在絕大部分錯誤是安裝ETAG的亂扣款扣錯就算了,連基礎的儲值加減都能出錯,這家廠商根本不適任,為何要給他獨佔?國道搞成獨佔事業可以,但是八年下來的配套做成這樣不神乎其技嗎?搞清楚最為重要的一點『國道高速公路是納稅人繳錢建的,不是遠通所出資的』是要遠通來便民,而不是老百姓配合遠通不是不給你遠通賺,而是怎麼給遠通賺錢弄得好像我們老百姓求遠通來賺我們錢搞得這麼卑微,有沒有必要!?
1.快速通行。事實上,某些路段因為政府決定20公里免費而造成了更加塞車,但無損這項普遍認為的優點。(謝TET大補充,20公里是立委爭取的。)與遠通無關!政府自己弄也一樣。==>交流道本來就會塞了,與前20公里免費無關,但你要政府自己弄像歐洲/日本ETC計程收費,沒裝車上機的車在匝道口停車收費嗎?2.計程收費。方向上是正義的,政府還有空間處理地更圓滿些。與遠通無關!==>沒錯! 計程收費是政策,遠通只能照做,與遠通無關!遠通eTag計次收費時,帳務大多沒啥問題!3.環保節能。大致上可以相信,雖然有網友指出感應箱需要散熱措施也不環保,不過龐大的車量所造成的空汙和車輛的損耗的確有相當的節省,的確是多數人相信的優點。與遠通無關!==>若政府自己弄個像日本的ETC計程收費,沒裝機的在匝道口停車收費,照樣會有龐大的車量的空汙/損耗。且還要耗用大量的人力管理未裝機的車。
外來者 wrote:搞清楚最為重要的一點『國道高速公路是納稅人繳錢建的,不是遠通所出資的』 搞清楚最為重要的一點『國道高速公路是納稅人繳錢建的,但etc系統是遠通所出資架設的』『省道/縣道是納稅人繳錢建的,但你住的房子是你自己出錢買或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