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c_jandy wrote:
在這要告訴大家。要寫這樣的信。
請記得要把信的內容轉寄到其他機關。
我同事,寫信給新莊市政府,也把信再轉寄給新北市政府,
還有在信下方寫上轉寄新北市政府或是新莊市政府。
事情很快就有了答案。
既然要寄給相關機關了
為何不寄給更有影響力的媒體
像是蘋果日報之類的
不是更加有用嗎?
H.J wrote:
個時間去把eTag辦一辦,不就什麼事都沒了。
不想辦eTag,又想享有折扣的話,等個半年應該也不是什麼大問題吧。
台灣的國道計程收費,可以選擇不辦任何手續,就能利用辦識系統計費,我是覺得很屌了。
完全抄國外的計費系統,應該也不是不行,但這種打破舊規,開創新局的作法,
我還是覺得滿值得給予適當肯定的。
aikon029 wrote:
找記者去抗議高公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