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到新聞說OBU的用戶要在今年9/1前要去轉成eTag(驚!),問了其他己辦eTag的朋友,評價不錯,好像不錯用所以打去客服中心問問,來做個說明給各位板大參考一下...不論是全民體驗(也就是拍車牌的那種)還是e通機用戶,只要車號一樣車主也一樣到一般的車廠,像Toyota 、裕隆日產或台亞,車子開去後就可以辦轉換囉!這邊可以查查離家裡比較近的辦理地點我的狀況是車子登記家母,但是不方便帶著家母一起前往辦理,所以要帶代辦人的身份證或駕照正本、行照正本、e通機、電子收費卡(現金加值的那種),卡片的押金跟餘額可以馬上轉到eTag帳戶,至於之前購買OBU的費用沒退過費,就要10個工作天退到eTag帳戶
我覺得統一一種收費機制也好而且不是也有很多人反映機器使用久了 零件會老化影響到感應轉換也沒虧到阿當初裝機的錢跟儲值的錢都會轉到eTag裡 等於之前免費拿到一台還給人家用很久不用付錢換成一張小貼紙比車子裡放一台機器在那裏 車內空間看起來也比較清爽
我覺得統一一種收費機制也好而且不是也有很多人反映機器使用久了零件會老化影響到感應轉換也沒虧到阿當初裝機的錢跟儲值的錢都會轉到eTag裡等於之前免費拿到一台還給人家用很久不用付錢換成一張小貼紙比車子裡放一台機器在那裏 車內空間看起來也比較清爽
幹嘛一定要用E-tag?我直接e-mail詢問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局長信箱,回答是:不一定要裝E-tag才能上高速公路!裝了E-tag,只是讓你少些功夫,不用事後上網查詢要繳多少錢並且跑去繳錢而已。對於我這種一年只上幾次高速公路的人而言,貼E-tag只是多此一舉+讓徐胖子賺到利息+讓遠東拿我的預繳費用去投資賺錢...以下是我詢問後的回文: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2年2月27日發文字號:業字第102000****號承辦人:黃欣萍電話:(02)29096141#2425傳真:(02)29097421電子信箱:ping1216@freeway.gov.tw主旨:有關計程收費後未裝eTag之車輛可否行駛高速公路及如何繳費等疑義,復如說明,請查照。說明:一、 復台端102年2月23日致本局局長信箱電子郵件(編號FWM10202*****)。二、 茲考量仍有一定比例用路人因使用高速公路頻率不高或事出緊急須上高速公路之情形,故實施計程收費後,政府並未限定車輛一定要申裝eTag才能上國道,對於未申裝之用路人亦有「事前登記」 或「事後補繳」二種方案可供選擇。惟呼籲目前eTag是免費安裝、申辦亦無門檻,希望用路人多裝機,不僅可減少事後查詢、補繳的負擔,亦可享受便捷、優惠及快速通過收費站之服務。三、 實施計程收費後,對未申裝eTag之車輛將提供如下繳費方式:(一) 預付登記影像收費(有折扣但低於eTag):於上高速公路前,先到超商或營運據點辦理車號登記,並預儲足夠通行扣款之金額後即可上路。(二) 未申裝 且未預付登記(無折扣):事後利用上網、超商之多媒體事務機或電話等方式查詢欠費額度,即比照目前ETC用戶餘額不足或扣款不成功之處理模式,在補繳通知單寄發前(即欠費發生於上半月在當月27日前;或下半月在次月12日前),至遠通各直營門市(02-77161998)或於2天後至遠傳電信、7-11 ibon、全家Famiport及OK超商有無單列印繳費服務或利用遠通電收網站提供之信用卡繳款服務,補繳通行欠費。亦可等候遠通公司補繳通知單寄發後依指定管道繳交通行費,惟需加收50元作業處理費,並請於帳單繳款期限內補繳通行費及作業處理費,倘逾期未繳,將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7條第1項處以新台幣3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