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1

別在笨笨使用eTag


Irvine Orange wrote:
遠通說這是刑責呦!

你要是讓他不爽,他就可以把你送去關了?

奇怪耶!為什麼不能合併一起寄...(恕刪)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很多年前
信用卡忘了繳
9000多的刷卡款
被收手續費.利息共快2000元
摸摸鼻子
認了

人家訂的規則
請照人家規定走

少林正宗 wrote:
國之將...(恕刪)

這種口氣......嗯!
~~~~方丈所言甚是!

01nan wrote:
遠通公關周世慧:「依照目前的法律,一個欠費的行為,是屬於一個法律刑責的行為,所以如果用路人有5個過站欠費行為的話,就會變成收到5張通知。」(恕刪)


法律刑責這樣嚴重?

這麼恐怖我還是不要用好了

好好的用個etag還要被抓去關

01nan wrote:
國道ETC為了提高使...
你還在用....我決對不用.(恕刪)


等收費站全撤了 , 我看你用不用 , 除非你都不跑國道 , 那就可以堅持不用 , 這是已經官商勾結好的事了 , 我們小老百姓 , 沒辦法啊 .
pin520 wrote:
等收費站全撤了 , ...(恕刪)

又是一個誤導或被誤導的訊息,
不貼etag屆時還是可以上國道,
幹嘛捉隻蟲放屁股癢
國外也是這樣玩的,不要只會開口說話.
多倫多有一個叫407,有買的就付路費,沒買的要收路費和外加費用.

01nan wrote:
國道ETC為了提高使...(恕刪)


害我有一個疑問
為甚麼當初不跟電信業者配合
直接納入手機帳款
每過一次收費站手機就收到一次簡訊
那不是很方便嗎
~01呀 你甚麼時候要改進 換一次頁花了我4秒鐘~

z0930355 wrote:
害我有一個疑問為甚麼...(恕刪)


真是個好方法, 跟著手機門號跑, 也不用多印帳單. 環保又省錢.

別鬧了,看你們的發言就知道一定都沒用過全民體驗,明明過站沒錢,兩天後就會接到"免費"簡訊通知,提醒使用者欠費站數及補繳期限,起碼有十幾二十天。

如果使用者自己不注意餘額,又把提醒簡訊當空氣,那過期被罰也是應該的,沒被罰一站3000已經不錯了。

假如改月結好了,帳單放到逾繳費期限,忘記繳款,那該不該被罰款? 還是乾脆不要定繳費期限算了,想繳再繳就好。

我也曾被罰過兩次,一次八站,一次九站,總共17*50元,也是摸摸鼻子認了,畢竟人家也真的寄了17張雙掛號來。

  • 21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1)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