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倒是覺得如果政府有補貼所謂的優惠折扣的話就真的是瀆職及圖利廠商了另外我覺得所謂的「不正常扣款」,除非遠通可以舉證用路人沒有照其規範張貼不然根本就是單方面的說詞且『扣款失敗』全是遠通的問題關用路人什麼事呢現在覺得遠通的機制真的就是一整個不合理就看政府單位還需要『配合』遠通到什麼時候了
tomodagi999 wrote:36元 是高公局給使用etag扣款成功的使用者的優惠...(恕刪) tomodagi999 wrote:會員名稱tomodagi999基本資料註冊日期: 2012-05-22登入日期: 2012-05-23 除非遠通可以舉證用路人沒有照其規範張貼etag扣款失敗, 是遠通的問題, 應該遠通自行吸收吧
我不是很確認我的資訊有沒有過期遠通應該是幫高工局收一次錢(如現在收一張回數票)可以獲取3.4元的服務費如果折扣是4元(40-36),那很顯然遠通除了拿不到那3.4元之外,還必須幫用路人支付0.6元給高工局除非政府有補貼遠通,不然遠通是絕對虧錢的但是如果政府補貼遠通的話這就很詭異了,憑什麼政府必須補貼該公司呢?不用民間公司提供服務的就不補貼呢e-tag是民間公司想要拿來營利的工具,並不是政府收取稅收或規費的方式大家可以想像你申辦遠傳的門號每打40元的電話,政府補貼4元給遠傳嗎?應該很難想像吧但是怎麼政府可以補貼e-tag呢?就因為e-tag是獨佔性服務嗎?36元 是高公局給使用etag扣款成功的使用者的優惠40元 本來就是國道收費的價錢不是嗎??????
個人認為要收儲值費不合理,畢竟是一車一卡方式且必須留下車主資料與聯絡方式,應該是改成像信用卡一般每月寄帳單繳款或辦理銀行自動轉帳繳款才對,把白花花現金先拿給財團炒股、炒地皮就很不爽,更何況是一個財大氣粗口出狂言的財閥,若要先收儲值金也不是不可,請改成類似悠遊卡或ICASH可一卡用於多車不必留下車主資料,那我會乖乖儲值,就算沒有那2元優惠我也願意,因為一旦到達65%裝機率以後應該也不會有2元優惠了,目前法令沒強制要裝,所以還是老話一句_不裝!喵的勒!要把個人資料留給財團,別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