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費"則不太適用,
除非隨油徵收的"道路養護費用"用於養護全台的所有道路,
至於要收多少也是問題。
至於燃料稅的部分 個人想法
1.統一收費
目前燃料稅平均約每車12000左右,每年用路量約240000km,設平均油耗10km/L。
12000/(240000/10)=0.5 NTD/L
大約每公升增收0.5元即可
2.將運輸業獨立分出
燃料稅平均約每車8000,每年用路量約120000km,設平均油耗12km/L,
每公升約增收0.8元,
同時運輸業減免6成,每公升增收0.3元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