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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過站沒感應到, 結果被罰了6000元

期望媒體會理你?
別傻了
其他都ok
這件事沒望了!


6000元換算成回數票40元
可以過150站
一站算最短的30公里
可以在高速公路上跑4500公里耶!
從台北開到高雄17.5趟

需要為了過站那幾秒爽快
付出這麼大的代價嗎?

對支持者真是非常大的鼓勵

罰款講起來很輕鬆
但是真正遇到要繳錢的時候就心超痛的
白花花的6000元就這樣不見了,
說闖紅燈被罰心痛
是自己做的也就認了
問題是根本不是樓主的錯
但是樓主的6000塊飛了
還投訴無門
挨了一拳還要謝謝人家

所以我們都決定用回數票
完全不需要擔心罰款問題


還可創造就業機會

經過這件事你還願意當個支持者嗎?
聰明的人都知道該麼做



可以問樓主一下,還願意用ETC嗎?
當個支持者?




雖然裝了可以快個幾秒鐘
但是我還是比較喜歡過摸摸手...
付現金比較不會有這種問題
可能我都是半夜走...半夜真的走那個車道都差不多
樓主的案例~就是許多用路人的擔憂o
反正沒扣到款~都是用路人的錯o
裝了這個先進且有自動扣款功能~卻還得擔憂扣款失敗遭罰款~不如給回數票銀貨兩訖o

更別提有人因此失業o
(財團願意標這個工程~代表這是有利可圖的事業~為何高速公路是花全民的錢蓋出來的~道路養護也是花人民的納稅~為何要分一杯羹給財團?堅決要求政府收回自營)o
明明帳戶中有錢,
遠通不扣款,
難到沒有錯誤比例分攤?

支持申訴,
可是,
還沒想到哪個單位、立委、媒體不挺遠通的,悲哀!
supersunday7776 wrote:
期望媒體會理你?
別...(恕刪)


可以找/請託立委名單暫列:
何欣純、羅淑蕾、邱毅

jonathan18999 wrote:
其實本人是支持ETC...(恕刪)

有些人護航的也太嚴重了吧.......
光這2點就是自己的責任了...
1. 太太的手機門號於去年已經更新, 但是遠通的資料是舊的, 因此遠通覺得簡訊沒收到是我們的責任.
2. 兩年前我們搬家, 但太太的戶籍留在舊房子並租人, 遠通及高公局的郵件寄到舊住址都被退件(遠通說的, 我是不知道這兩個單位是否真有寄件通知我們這件事, 還是就只是高公局直接寄罰單被退件. 而郵局也從來沒有告訴我們有郵件待領).

第一...如果你一直換手機....要通知八號分機來追查你..
第二...沒電話..沒住址..當然遠通只能被動的等你..
大家理性一點吧...

jonathan18999 wrote:
其實本人是支持ETC...(恕刪)


結論就是

幹麼要給遠通賺?!問題一堆~
依稀記得前陣子有個新聞
新聞說eTag放家中卻還是成功扣款的案例
遠通解釋是人工判斷扣款
如果是這樣
樓主的ETC也是有足夠的金額
扣款失敗是遠通造成的
為什麼這次卻不行人工判斷扣款?
然後要開罰?
樓主並不是沒有錢在裡面
而是因為遠通扣款失敗而造成
卻要樓主承受因為遠通扣款失敗的罰單
小弟個人認為開罰無理
學遠通啊
申訴說有"誠意"改進
每次被罰就申訴
然後就沒事了
(但是私底下遠通能做的事,樓主可能做不到啊)
哇,6000元可以買150張以上的回數票耶



看來在裝了ETC後

我還是乖乖的走回數票車道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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